高堤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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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堤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高堤乡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一月高堤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调整方案目录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 .11.1 乡域概况 .1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22 规划目标 .42.1 调整原则 .42.2 规划目标 .4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5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5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5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64 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 .74.1 耕地保护 .74.2 基本农田保护 .75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85.1 城镇用地 .85.2 农村居民点用地 .85.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86

2、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96.1 合理规划和建设国土生态屏障 .96.2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对策 .97 土地整治任务 .118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28.1 土地用途分区 .128.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29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13高堤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调整方案10 村土地利用控制 .1411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511.1 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规划管理 .1511.2 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1511.3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511.4 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1511.5 加强舆论宣传、社会监督 .15高堤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 2010-2020 年)调整方案0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豫政办201541 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乡实际,高堤乡人民政府对高堤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高堤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规划调整基准年为 2014 年,着重对 2015-2020 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规划调整范围为高堤乡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共 6113.86 公顷,辖 25 个行政村。现将乡级规

4、划调整的主要内容阐明如下。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1.1 乡域概况1.1.1 自然条件高堤乡位于内黄县城西 20 公里,东界老塔坡与东庄镇、亳城乡为邻,西临卫河与汤阴相望,南邻二安乡,北邻卫河与豆公乡接壤。高堤乡所在地区境内大部分为黄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起伏较小,地面高度一般在海拔 5070 米,总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东沙西碱。内黄县高堤乡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具有明显的大陆性气候特点,其特点是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无霜期长,春季干旱少雨,冷暖多变风沙多;夏季雨量集中天炎热;秋季温和凉爽,气候宜人;冬季干冷少雪。主要自然灾害有旱灾、冰雹、风灾、低温、霜冻、雷击等。近 50 年没有发生过大

5、面积的雹灾,只有局部性的轻灾或重灾。近 30 年来,由于植被提高、毁灭性的风灾已不多见,但每到夏季小满芒种之间,带有干热风出现,造成小麦减产。风灾一年四季均有发生,给农业大棚造成损失。1.1.2 经济社会条件高堤乡辖 25 个行政村,总人口 39123 人,耕地 6.3 万亩。全乡果林面积 2.4 万亩,其中枣林面积 2.2 万亩,年产红枣 740.5 万公斤。全乡水果总产量达到 946 万公斤,森林覆盖率达到 39%。近年来,高堤乡加快优质高效农业发展,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形成温高堤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调整方案1棚瓜菜主导产业。畜牧业是高堤乡的传统优势产业,连年被

6、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畜牧业特色乡镇”。1.1.3 2014 年土地利用情况2014 年高堤乡土地总面积 6113.86 公顷,其中农用地 4758.3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7.83%;建设用地 668.5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94%;其他土地 686.9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1.24%。农用地中,耕地 3912.6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4.002%;园地 15.2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25%;林地 637.2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42%;其他农用地 193.2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16%。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636.78 公顷,占土

7、地总面积的 10.42%,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8.73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14%;农村居民点用地 628.0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27%;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31.7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52%。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 470.3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69%;自然保留地面积 216.6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3.54%。详见附表 1。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2.1 耕地保有量完成情况2014 年全乡耕地面积为 3912.67 公顷比规划目标下达耕地保有量指标(3967.80 公顷)少了 55.13 公顷。全乡耕地保有量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主要

8、是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使耕地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居民点的拆旧复垦任务没有落实;还有就是近几年设施农业发展迅速,也占用了大量的耕地,使得耕地面积减少。1.2.2 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截止 2014 年底高堤乡基本农田面积 3545.82 公顷,与现行规划中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3545.82 公顷相一致,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得到了落实。1.2.3 建设用地利用情况建设用地总规模:截止至 2014 年底,全乡建设用地总量为 668.57 公顷;现行规划确定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526.80 公顷,已超出目标 141.77公顷。高堤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调整方

9、案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现行规划确定到 2020 年全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495.06 公顷,截止至 2014 年底,全乡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 636.78 公顷,相比规划目标超出了 141.72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截止至 2014 年底,全乡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 8.73 公顷;现行规划确定的 2020 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3.70 公顷。已超出规划目标 5.03 公顷。详见附表 2。高堤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32 规划目标2.1 调整原则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应坚持“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节约集约、优化结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协

10、调、充分衔接”的原则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2.2 规划目标2.2.1 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目标本次规划调整上级下达高堤乡的 2020 年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为 3906.11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 3531.00 公顷,结合全乡实际情况全乡耕地保有量规划到2020 年达到 3906.11 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 3531.00 公顷以上,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2.2.2 确保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上级规划下达规模规划期内,全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 584.75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

11、突破 551.17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突破 16.99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 533.66 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 34.30 公顷。2.2.3 确保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的落实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任务不低于 131.49 公顷。高堤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4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3.1 农用地结构调整2014 年农用地面积为 4758.3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7.83%;2020 年调整为 4844.0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9.23%;与 2014 年相比,2020 年农用地比重提高了 1.40%,面积增加

12、 85.68 公顷。3.1.1 严格保护耕地2014 年末全乡耕地面积为 3912.67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4.00%;2020年调整为 4009.2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5.58%;与 2014 年相比,2020 年耕地比重提高了 1.58%,面积减少 96.53 公顷。2014 年至 2020 年全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151.49 公顷,建设占用耕地 54.96 公顷,耕地面积增加 96.53 公顷。3.1.2 适当调整园地2014 年全乡园地面积为 15.2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25%;2020 年调整为 15.23 公顷,规划期内没有发生变化。3.1.3

13、林地调整2014 年全乡林地面积为 637.25 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 10.42%;2020 年调整为 629.22 公顷,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减少 8.03 公顷,占土地面积的比例降低0.13 个百分点。3.1.4 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2014 年全乡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193.2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3.16%;2020 年调整为 190.38 公顷,规划期内其他农用地减少 2.82 公顷,占全乡土地面积的比例降低 0.05 个百分点。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14 年建设用地总面积为 668.5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94%,2020 年调整为 583.9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14、9.55%,与 2014 年相比,规划期间建设用地总面积减少 84.62 公顷。高堤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53.2.1 城乡建设用地2014 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636.7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42%,规划至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550.6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01%。规划期内减少86.13 公顷。其中 2014 年,全乡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8.73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16.99 公顷,比 2014 增加 8.26 公顷。增加的城镇工矿用地全部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014 年全乡农村居民居民点面积 628.05

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27%,规划至 2020 年农村居民点为 533.66 公顷。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减量指标,规划期末全乡农村居民点规模减少了 94.39 公顷。3.2.2 交通水利用地2014 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 31.20 公顷,占土地面积的 0.51%。规划至2020 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 31.0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51%。规划期内交通水利用地减少 0.12 公顷。3.2.3 其他建设用地2014 年,其他建设用地 0.59 公顷,占土地面积的 0.01%,规划至 2020 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 2.2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04%,规划期内新增特殊用地 1.6

16、3 公顷。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14 年其他土地总面积为 686.9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1.24%,规划至2020 年其他土地面积为 685.87 公顷。其中自然保留地减少 1.07 公顷。详见附表 4。高堤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64 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4.1 耕地保护现行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为 3967.80 公顷,调整后的耕地保护目标为 3946.10 公顷,耕地保护目标减少了 21.70 公顷。此次规划调整到 2020 年耕地落实了 4009.20 公顷,比 2014 年增加了 96.53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 54.96 公

17、顷;通过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规划期间共计补充耕地 151.49 公顷,主要通过土地整理补充,主要集中在南高堤村、小屯村等行政村。详见附表 5。4.2 基本农田保护原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为 3545.82 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 3531.64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减少 14.18 公顷。在已有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全乡共划出基本农田 83.93 公顷,划入 69.40 公顷,本次划定后全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为 3531.55 公顷,较目标多 0.09 公顷。划定面积达到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布局调整符合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的要求。全乡已有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为 6.3 等,划定后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为 6.3 等,划定前后平均质量等别没有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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