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 “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健康吉林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 号)、国务院“十三五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国发201678 号)、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发201632 号)、 “健康吉林 2030”规划纲要(吉发20179 号),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十二五”期间,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攻坚克难,创造性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明显
2、成效。全民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 98%左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倾斜性支付政策惠及城乡困难群体,医疗救助、社会慈善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3000 个村级“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 100%全覆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覆盖面达到44.4%,财政补偿、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编制、薪酬绩效、医院管理等配套改革同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推开,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达到 43.
3、1%。组建政府主导的多层次医疗联合体,实现城市优质医疗资源有序下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展到健康扶贫工程。全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不断完善,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标准得到全面落实,保障能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12 类 46 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覆盖居民生命全过程。健康扶贫取得明显成效,贫困人口精准医疗保障覆盖全省 70 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 160 万民政救助对象。中医药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服务、中医药继承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弘扬中医药文化等方面全面加强。“十二五”期末,全省人均预期寿命达到 77.8 岁,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
4、 16.72/10 万,婴儿死亡率、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28、5.29,均好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全省法定传染病发病率212.11/10 万,位列全国第 31 位,持续控制在全国低流行水平。几年来,政府卫生投入不断增加,全省卫生与健康事业快速发展,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人民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十三五”是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阶段,也是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吉林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当前,全省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需求持续增长,但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供给主体相对单一、基层服务能力薄弱等问题仍比较突出,健康服
5、务供给水平还不能满足全省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健康领域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有待增强,制约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需破解。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需要在巩固改革成果、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统一思想、坚定信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创新和重点突破,推动医改由打好基础转向提升质量、由形成框架转向制度建设、由单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和综合推进,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以更大勇气和智慧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合力推进健康吉林建设,为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
6、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牢固树立大健康理念,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协同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和监管领域综合改革及制度建设,力争在基础性、关联性、标志性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加快建立符合吉林省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发展方式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推进健康吉林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健康保障。三、基本原则坚持以增进人民健康为中心
7、。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公平可及和群众受益为目标,把保障人民健康、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人人参与、人人享有,使全省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定不移把医改向纵深推进,努力实现全省人民“病有所医” 。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不断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卫生岗位吸引力。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激发市场活力,加强规范引导,满足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8、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调结构、转方式,继续调整和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布局,做优增量与调整存量并举,处理好基本与非基本、公立与非公立、营利与非营利,以及预防、治疗和康复等各方面关系。同时对需求方进行正确引导,合理划分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理念。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统筹推进管理、价格、支付、薪酬等制度建设,提高政策衔接和系统集成能力。落实部门责任,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坚持突出重点、试点示范、循序渐进。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同时,分类指导、试点先行、协同推进,注重长
9、远目标与近期重点相结合,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之间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动医改不断深入。四、主要目标在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前瞻性、创新性、系统性、实效性,坚持目标和问题双导向,瞄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在 “五项制度建设 ”上取得新的突破。2017年,基本形成较为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政策框架。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更加高效,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进一步健全。到2020 年,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综合监管
10、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能够满足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对卫生与健康的需求,人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全省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 79 岁左右,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 16.5/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 4.2,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 5.2,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 28%左右。五、重点任务(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1.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所有市(州)、县(市)实施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和规模。推动功能整合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快建设体系完整、
11、覆盖城乡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与专科医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鼓励公立医院面向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2017 年推进 125 家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并逐步扩大互认范围。推动中医药服务资源与临床科研有机结合,加强中医适宜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 “治未病 ”、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满足人民群
12、众首诊看中医的需求。2.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提升基层首诊吸引力为目标,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为重点,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开展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初筛、儿科、精神疾病、老年病、中医、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和学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科室建设,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进一步降低县域外就诊率。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推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促进先进适宜技术的普及普惠,提升基层疾病诊
13、疗水平。建立与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相适应、能够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需要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药品使用的上下联动和相互衔接。鼓励大医院医师下基层、退休医生开诊所,通过加强对口支援、实施远程医疗、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等,把大医院的技术传到基层,为分级诊疗打好基础。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十三五 ”行动计划,继续扩大基层中医药服务覆盖面,丰富中医药服务内涵,使中医药成为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重要力量。到 2020 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 100%,创建 “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改善居民就医感受。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以及 75%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3.
14、完善基层管理和运行机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 ”的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通过绩效考核奖励形式全额予以补助,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有效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村卫生室运行保障,提高运行经费补助标准。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负责人绩效评价机制,对机构负责人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对其他人员的评价考核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4.推进政府主导的多层次医疗联合体建设。在政府主导下,进一步完善省级五大医联体建设,同步推进市级、县级和专科层级医疗联合体能力建设。2017 年,在公立医疗机构间医联体覆盖率达到
15、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 6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 90%左右,在高血压、糖尿病基础上增加肿瘤、心血管疾病、结核病等慢性病为分级诊疗重点病种。到 2020 年,力争医联体覆盖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5.科学合理引导群众就医需求。遵循医学科学规律,合理引导群众首诊需求,实现 “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秩序。提高基层首诊率,结合功能定位,明确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诊疗病种目录,对于超出诊疗病种目录、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为患
16、者提供相应转诊服务。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实行三级医院诊断、二级医院治疗、一级医院管理的慢性病管理模式。对需要住院治疗的危急重症患者、手术患者,通过制定和落实入、出院标准和双向转诊原则,实现各级医疗机构之间急慢分治、畅通转诊。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基础上,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合理引导就医流向。按辖区诊疗病种目录,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对上级医院向下级医院转诊开展后续治疗的患者取消当次基层住院起付线,在基层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和新农合在总额控制基
17、础上,结算时予以适当倾斜。6.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加快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服务。2017 年,横向贯通五大医疗联合体内上级医院之间医学远程会诊网络,实现优秀专家资源共享,纵向链接上级医院与 43 个县级医院之间的医学远程会诊系统。完善医学远程会诊的运行机制,探索县级医院与边境、贫困乡村建立医学远程会诊系统。7.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及贫困人口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
18、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明确签约服务内容,合理确定签约服务费,建立以标化工作量为基础的绩效考核体系,完善家庭医生收入分配机制和综合激励政策,不断增强签约服务吸引力。引导居民或家庭改变就医习惯,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建立“1+1+1 ”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通过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医保支付、价格调控、便民惠民等措施,鼓励城乡居民与基层医生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2017 年,普通家庭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3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60%以上,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100%。到 2020
19、 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部居民,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8.引导公立医院参与分级诊疗。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医保支付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调动三级公立医院参与分级诊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确三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引导三级公立医院收治疑难复杂和危急重症患者,逐步下转常见病、多发病和疾病稳定期、恢复期患者。医联体内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的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同时要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2017 年起,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在
20、10%以上。9.提升连续诊疗服务能力。要规范诊疗康复长期护理的连续服务模式,城市大医院要将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转至下级医疗机构以及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慢性病医疗机构,增加慢性病医疗机构提供康复、长期护理服务的医疗资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推行日间手术。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将过剩的公立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和护理院,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优化医疗机构总量和配置。加强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密切配合、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畅通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等慢性病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机制,为患者提供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