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2017 年版)(项目名称) 工程总承包招标招 标 文 件项目招标编号: 招 标 人: (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日 期: 年 月 日I使用说明一、编写主要依据及参考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 年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011 年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 年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011 年版) ;5.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二届第 42 号));6.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
2、办法 (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 23 号令修改后版) ;7.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 23 号令修改后版) ;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89 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7 年版) ;1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0 年版) ;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3-0201) ;12.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110216)1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T530358-2017)1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2012 年
3、版)15.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2016 年版)16.关于推进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发展的指导意见17. 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二、适用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 (2017 年版) (以下简称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2017 年版) ) ,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本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2017 年版) 中所指的工程总承包包括:1、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全过程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的(EPC) ;2、
4、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建设内容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的(DB) 。三、使用要求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2017 年版) 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位置,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具体内容,空格后以括号标示的选择性内容,也由招标人根据提示内容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在选择项中,招标人可结合实际情况在选择的“”里打“” ;其余内容应不加修改直接引用。四、招标公告有关说明(一)招标条件及内容。II1、招标人要求:(1)招标人在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前应对项目进行较深程度的前期研究,加
5、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全局性的风险评估,尤其需加强工程建设的投资估算或预算的准确性和针对性,降低投资及建设风险。(2)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以下工程总承包招标需求1)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建筑高度及单跨跨度、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等级、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2)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墙体各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各区域末端设施的密度(如有) ,家具配置数量和标准(如有) ,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各种
6、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3)划分工作责任:除设计施工以外的其他服务工作的内容、分工与责任。4)房屋建筑工程还应明确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是否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等。2、招标条件分以下三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1)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招标人已依法成立;2)已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手续;3)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已经履行并取得批准或已备案;4)已获得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等规划指标;5)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建设模式和招标方式已确认;6)工程建设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7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2)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的,除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需具备的条件外,还应满足:“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手续的,已经履行并获得批准”的条件(3)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的,除满足“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需具备的条件外,还应满足:“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初步设计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并获得批准”的条件。3、招标内容: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内容进行全部或若干项招
8、标。(二)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可以根据项目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已批复的初步设计中的项目实III施进度表填写,但禁止设计和施工工期的不合理压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三)投标人资质条件。1、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招标项目特点与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应相一致,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2、投标人可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家单位,也可为由具备设计资质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现阶段联合体成员单位限两家) ,联合体投标人的设计资质以负
9、责设计内容的成员单位的设计资质及等级为准,联合体投标人的施工资质以负责施工内容的成员单位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及等级为准。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项目的前期咨询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4、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要求已按广西规定办理诚信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5、本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2017 年版)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以下主要项目管理人员:(1)项目总负责人。是指承包人指定代表承包人履行义务的负责人,对承包人所承接工作内容全面负责。(2)项目设计负责人。是指承包人指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设计工作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3)项目经理。是指承包人指定负
10、责组织指导协调施工工作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是施工单位法定代表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4)项目采购负责人。是指承包人指定负责组织协调采购工作的人员。(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是指承包人指定专门负责项目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以上人员所需具备的相应资格及职称要求在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由招标人确定。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四)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方案设计完成前进行招标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宜少于 25个日历日;在方案
11、设计完成后开始进行招标的,不宜少于 30 个日历日。(五)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招标人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列出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以提示风险。(六)交易中心。指当地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有形建筑市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等允许进行建设工程交易的场所。五、投标人须知有关说明(一)招标范围IV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招标范围主要分为以下三种: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进行项目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的工程总承包;2、项目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进行项目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的
12、工程总承包;3、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时如果包括初步设计图或施工图投标内容,招标人应适当考虑设计图纸的经济补偿。(二)投标文件的组成1、资格审查(联合体投标时,企业相关文件双方均需提供)(1)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 ;(2)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 ;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7)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项目经理、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基本情况表及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有) ;(8)资格审查需要的
13、其他材料: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表、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2、商务标(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投标报价汇总一览表;(4)主要材料设备清单;(5)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3、技术标(1)工程总承包工作大纲;包括:概述、总体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要点、设计及施工的配合、项目管理要点,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设计及施工) 。(2)施工组织设计。4、设计标V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方案设计完成前:以方案设
14、计文件投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以初步设计文件投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以深化初步设计文件投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5、资信业绩(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三)工程造价编制依据根据工程计量计价依据、市场行情及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并分别列明勘察费、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方案设计完成前,以可研批复的总投资为依据,以招标范围所对应的投资额为投标限价;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以可研批复的总投
15、资为依据,以招标范围所对应的投资额为投标限价;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以初设批复的总投资为依据,以招标范围所对应的投资额为投标限价。主要参考依据: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2、 (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3、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50862-2013) ;4、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5、2013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6、2013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7、2015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
16、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8、2015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9、2014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10、2016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11、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 年版) (备注:根据 2015 年关于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此规定已废止,仅做计价参考) ;16、广西区内最新发布的关于上述文件的调整文件。(四)发包方式主要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两种发包方式,因考虑到实际操作性不强以及现行市场需求较少,故在本文件中暂不建议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总承包发包方式。(五)投标保证金VI1、缴纳形式(1)转账或电汇。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
17、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信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采用现金形式的应通过基本账户转账方式交纳,禁止现场现钞缴纳。严禁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2)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必须为无条件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2、缴纳方式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时该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若为联合体投标时,可由联合体中任一方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1)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时包括:收据(如有) 、转账底单(备注:电子转账的底单可采用彩色打印加盖转账单位公章) 。(2)采用银行保
18、函或担保形式缴纳时包括: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以上证明材料均在开标时将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六)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应满足以下规定:1、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方案设计完成前招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包含建筑总平面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施工和工程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市政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包含相应的设计、施工和工程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招标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评标委员会总人数应为 9 人以上单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总平面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的评标专家均至少为 2 人,市政工程的相应设计评标专家至
19、少为 2 人;招标金额5000 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总平面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和施工的评标专家应至少各有 1 名,市政工程的相应设计和施工的评标专家均至少为 1 人。2、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招标或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招标: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包含设计、施工和工程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招标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评标委员会总人数应为 9 人以上单数,其中设计和施工的评标专家均至少为 2 人(房屋建筑工程中的设计评标专家应包括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 ;招标金额 5000 万元以下的,应至少有 1 名设计评标专家。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或者具有高级职称或同
20、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库或综合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六、评标办法有关说明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2017 年版) 中评标办法参照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2016 年版) ,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2012 年版)的评分内容编制。VII(一)评标办法。 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2017 年版) 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分值由招标人选择。(二)评标过程用表。 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2017 年版) 列出了评标过程用表式样,各地可根据需要适当修改。(三)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评标委员会对
21、投标文件中不明确之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应作为评审不通过的理由。如投标人不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其评审可不予通过。澄清、说明和补正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书面提出、投标人书面答复,否则无效。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时来往的书面材料传递,必须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四)对投标文件真实性的查询。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主要人员资格、信誉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所怀疑时,可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进行查询。若投标人所提供信息与信息库上的相关内容不符,不予通过评审。 (说明:自
22、2016年 10 月 1 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仅审核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代理员等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人员的入库信息,其他人员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录入并保证真实性,如评标委员会对非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持卡人员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中的信息有所怀疑时,可书面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合同条款及格式有关说明(一) 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2017 年版) 主要参照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110216) ,修订和补充了关于“项目总负责人”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项目经理” 、 “项目采购负责人”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
23、”等定义、职责,以及合同价格、计价方式等内容。(二)合同协议书中分别写明设计开工时间和施工开工时间,可采用绝对或相对日期。(三)合同价格形式包括固定总价和固定单价两种方式,并依据发包的阶段和相关的批复文件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同时,合同中所包含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部分的费用应与合同价格形式相一致。即若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则勘察费、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均按照总价形式载明;若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则勘察费、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均按照单价或综合单价形式载明。(四)合同价格形式:必须进行财政投资评审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其招标及计价评审具体要求如下(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 建
24、设单位在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估算(设计概算已批准的为工程概算)范围内确定最高投标限价进行工程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标价格为暂定合同价格。 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并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后,按财政投资评审要求送财政部门进行工程施工图预算评审,同时报审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大宗设备采购材料(如有,包括设备型号、规格、品牌等指标) ,经评审后的总承包费用(即各单项费用之和)乘以中标下浮系数(中标价/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后的总额与中标价格比较,低者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合同总价,除招标文件或工程总承包合VIII同约定的调价原则外,实际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 过程计量支付管理。工程实施过程
25、中,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依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各分项、各阶段工程合计总价与实际合同总价相一致的原则提供阶段工程量清单,经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审定后,建设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计量支付。项目完成后,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最终完成的工程量清单编制竣工文件和工程决算。 工程竣工结算评审。 (1)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工程结算价未超过财政部门审定的实际合同总价10%(含 10%) 的建设项目,财政部门不再进行工程竣工结算评审。工程结算价低于实际合同总价的建设项目,按实际结算费用予以工程结算。如果满足“项目结余分成”条件,则按“项目结余分成”条款进行分成。工程结算价格超过实际合同
26、总价、但未超过 10%(含 10%)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按实际合同总价予以工程结算,超出实际合同总价部分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行承担(除招标文件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调价原则外) 。 (2)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工程结算价超过实际合同总价 10%以上的建设项目,需送财政部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评审。经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超出实际合同总价 10%(含 10%)以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按实际合同总价予以工程结算,超出部分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行承担(除招标文件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调价原则外) 。经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超出实际合同总价 10%以上的建设项目,超出实际合同总价 10%(含 10%)以内部分由工程总
27、承包单位承担(除招标文件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调价原则外) ,超出实际合同总价 10%以上部分由建设单位承担。(五)项目结余分成。工程总承包单位通过优化设计及科技创新管理后,工程竣工结算总价(不包括减少原施工图纸的规模、内容和降低装修标准和安全系数)低于实际合同总价时,竣工结算总价与实际合同总价的差额为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结余资金。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按分级累进法参与结余资金的分成。项目结余资金为实际合同价 10%以内部分,项目结余资金的 40%为工程总承包单位所得,其余 60%为建设单位所得(若为政府投资项目应返还财政) ;项目结余资金为实际合同价 10%-20%部分,项目结余资金的 50%为工
28、程总承包单位所得,其余 50%为建设单位所得(若为政府投资项目应返还财政) ;项目结余资金为实际合同价 20%以上部分,项目结余资金的 60%为工程总承包单位所得,其余 40%为建设单位所得(若为政府投资项目应返还财政) 。(六)关于监理人的内容和权限。如发包人另行委托造价咨询企业对该项目的造价进行跟踪审查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一步明确业主、监理、造价咨询企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对造价管理的权限。(七)主要材料设备清单仅列出合同范围内可能涉及到的主要材料、设备,具体的品牌和档次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和所批复的项目投资自行约定。八、其它说明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2017 年版) 不明确之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解释。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2017 年版) 暂不适用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电子招标(另行制定) 。各使用单IX位或个人对本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71-2368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