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根据省、市、区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368家公共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绩。2010年,全区公共机构总用电量10224万千瓦时,同比下降5.18%,总用水量666万吨,同比下降19.66%,综合能耗2456万kgce,同比下降10.71%。其中区级机关71家,用电8023万千瓦时,同比下降5.25%,用水599万吨,同比下降21.24%,综合能耗2106万kgce,同比下降14.76%;镇街28家,用电1327万千瓦时,同比下降5.65%,用水59万吨,同比下降1.38%,综合能耗179万kgce,同比下降12.09%。一、2010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主要情况(一)健全管理体系,加强组织领导。一是从主管部门到基层单位都建立了管理组织,分管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落实率达到100%。真正做到节能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制度规范。像区交通局、建设局等单位专门召开下属单位分管领导和管理人员参加的节能工作会议,分析节能工作形势,落实责任到人,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成立了由区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和新闻媒体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共17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