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欢迎下载(一)某厂(甲方)与某建筑公司(乙方)订立了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同时与某降水公司订立了工程降水合同。甲乙双方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 超过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10%以上时调整单价;工作B 、E 、G 作业使用的主导施工机械一台(乙方自备),台班费为400元/台班,其中台班折旧费为50元/台班。A1D 21B 34E 57G 8F 6H甲乙双方合同约定8月15日开工。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降水方案错误,致使工作D 推迟2天,乙方人员配合用工5个工日,窝工6个工日; 事件2:8月21日至8月22日,场外停电,停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6个工日; 事件3:因设计变更,工作E 工程量由招标文件中的300m 增至350 m,超过了10%;合同中该工作的综合单价为55元/ m,经协商调整后综合单价为50元/ m;事件4:为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将工作B 原设计尺寸扩大,增加工程量15 m,该工作综合单价为78元/ m;事件5:在工作D 、E 均完成后,甲方指令增加一项临时工作K ,经核准,完成该工作需要1天时间,机械1台班,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