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涉农资金整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管理,规范涉农资金投向,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的长效机制,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农20105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划为引领,以涉农资金整合为抓手,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攻方向,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为根本,按照涉农资金原有政策、渠道、用途不变的要求,加大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切实增强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实现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支持。二、整合范围除特殊用途的救灾资金和各种直接补助给农民的资金外,中央、省、市、区各级财政安排的所有涉农资金和农口主管部门按规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一并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涵盖单位包括: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畜牧水产局、区农机局、区农办、区扶贫办、区能源办、区经管局、区蔬菜办、区气象局等农口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开办、区委组织部、鹤城国土资源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移民办、区民委、区教育局、区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