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县项目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安仁县精细化工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村民进行搬迁安置。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搬迁安置方案。一、搬迁目的严格按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距涂料区700米、日化区50米的防护距离),让产业园的村民远离工业生产带来的污水、废气、粉尘等有害物质的污染,稳步推进产业园建设的各项工作,实现人居环境与工业发展和谐共存。二、搬迁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在2012年底之前完成产业园环境评估和村民搬迁安置区的统一规划、设计,筹集搬迁建设的各项资金,并完善新村的公共设施建设。搬迁选址:安仁县工业园东部、安仁大道以西、八一西路两侧、仁西路以东。三、搬迁资金筹措(一)由县政府分管工业的副县长、安仁县精细化工产业园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牵头,成立搬迁资金筹措工作组,具体负责落实搬迁所需资金的筹措工作。(二)资金筹措时间:2012年7月-2013年12月。(三)资金筹措额度:500万元。(四)资金筹措办法:财政从产业引导资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