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工程款付款方式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关于工程款的争议占据大多数。审理工程款纠纷案件的基本思路是确定工程造价和已付款项,查清这两个事实问题,案件基本上就能够迎刃而解。建设工程造价动辄几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行业内挂靠施工、垫资施工的情形又普遍存在,所以工程款大多是分数十次乃至上百次支付,付款方式也不尽统一,加之当事人财务管理混乱,查清已支付的工程款数额往往就需要耗费审判人员的大量精力。特别是在施工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发生各种矛盾而导致关系恶化、配合欠缺时,繁重的对账工作只能通过法庭主持完成。就审判实践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工程款主要通过银行账户、承包人有关人员或特定的第三方来支付,也有部分款项是通过以房屋抵偿或与应扣款项相抵销而视为支付。这些支付方式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应当引起承、发包双方的足够重视。 一、直接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 发包人将工程款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无论是转账、现金汇款还是使用票据,对双方来说都无疑是避免纠纷的最有效方式。即使付款或收款的凭证不慎遗失,任何一方都可以到银行查询交易记录完成举证,法院也可以通过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