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2017造林补贴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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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高安市 2017 年度造林补贴实施方案根据江西省林业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 (赣林造字2017229 号)和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 2017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 (赣财农指201753号)文件精神,2017 年度我市实施造林补贴建设任务7261 亩。为确保造林补贴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情况(一)历年造林补贴工作开展情况我市造林补贴工作全面实行“先造后补” ,2012-2016年,全市共实施造林补贴建设任务 3.1691 万亩,占省下达我市总任务的 100%。其中:2012 年完成 12600 万亩,落实在 23 个乡(镇、场)实施; 2013 年

2、完成 3300 万亩落实在 15 个乡(镇、场)实施; 2015 年完成 7600 亩落实在 21 个乡(镇、场)实施; 2016 年完成 8191 亩落实在19 个乡(镇、场)实施。补贴树种全部为乔木。(二)2015-2016 年春季造林基本情况据我市全查统计,2015 年 9 月初2016 年 8 月底我市共完成造林合格面积为 35868 亩,其中国家投资的工程2造林合格面积 19300 亩,社会自发造林合格面积 16568 亩。二、造林补贴原则和依据(一)补贴原则1、 “先造后补 ”原则。我市从 2015 年 9 月初至 2016年 8 月底已经完成、且未享受国家其它工程项目补贴的社会造

3、林,经验收合格的造林面积作为造林补贴对象。2、 “质量优先 ”原则。在安排造林补贴计划任务时,采取“质量优先”原则,将造林质量好的人工造林优先列入补贴范围。因此,通过造林补贴的实施,把林子造起来,不仅林农得到实惠,关键国家得到生态,是一项富民利国的好政策。3、 “谁造谁有 ”原则。将核实造林主体作为造林补贴实施的重要内容,造林补贴直接兑现给造林主体,确保造林主体受益,防止冒领、挪用。4、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我市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政策进行公开公示,由造林主体自愿申报,充分尊重林农意愿,并将造林补贴计划安排和补贴资金兑现情况以行政村(林场)为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编制依据1、 江

4、西省林业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 (赣林造字2017229 号) ;2、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 2017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 (赣财农指201753 号) ;3、 江西省 2016 年度营造林实绩检查办法 ;4、 造林作业设计规程 (LY/T 1607/2003);5、 江西省 2016 年度营造林实绩省级核查报告 。三、造林补贴任务落实(一)新增造林补贴面积分两部分进行落实:一是新增造林补贴面积,即2015 年 9 月初一 2016 年 8 月底完成且未列国家工程项目;二是列抵造林补贴面积,即 2016 年完成省级低产低效林改造补助面积。1补贴对象分

5、两种补贴类型:一是乔木林和油茶造林补贴,二是灌木、果树、木本药材、竹林以及迹地更新造林补贴。2补贴对象条件2017 年度造林补贴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列入:1、未列入退耕还林、长防林、血防林、农发项目、现代农业油茶示范、预算内油茶示范等国家营造林工程项目4的造林;2、2015 年 9 月初2016 年 8 月底期间实施的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人工造林;3、连片面积不小于 1 亩(含 1 亩) ;4、造林树种必须是乔木;5、经秋季验收造林成活率在 85%以上;6、10 年内不准备主伐;7、2017 年度进行了提报的造林小班。8、造林主体为国有林场、农民和林业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建设任务和布局

6、2017 年度造林补贴全市任务 7261 亩,其中造乔木林94 亩,油茶 141 亩,果林 502 亩,迹地更新及其它等6524.25 亩。主要落实在 19 个乡(镇、场)实施。其中:杨墟镇 664 亩,灰埠镇 47 亩,石脑镇 106 亩,伍桥镇245 亩,田南镇 188 亩,园艺场乡 183 亩,上游水库 19亩,荷岭 313 亩,蓝坊 88 亩,黄沙镇 85 亩,华林镇2182 亩,村前镇 1478 亩,龙潭镇 265 亩,大城镇 109亩,祥符镇 15 亩,瑞州街办 39 亩,独城镇 60 亩,筠阳街办 143 亩,建山镇 1032 亩。(二)列抵造林补贴面积51、列抵对象分俩部分:一

7、是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 2016 年省级森林质量提升专项低产低效林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赣财农指201627 号) ,下达的 2016 年省级低产低效林补助面积;二是更新后营造其它树种以及补助改造面积作为列抵对象。抚育改造不符合造林补贴要求,因此不作为列抵对象。2、列抵任务2017 年全市列抵造林补贴面积 2000 亩,具体分解落实情况见附件 3。四、新增造林补贴面积投资概算及补贴资金使用(一)投资资金概算按照造林补贴建设期限三年计算,一般用材林和防护林需造林成本 1250 元,其中造林直接成本 1200 元,包括造林当年 700 元(按清山 2 个工日、整地 3 个工日、栽

8、植2 个工日,每个工日 100 元计算) ;苗木费 100 元;三年抚育需 300 元(按 3 个工日计算) ;肥料、农药等投入 100元;造林间接成本 50 元,包括作业设计、档案管理、技术培训、合同签订、检查验收等的费用。据此概算,我市完成 2017 年度造林补贴建设任务 7261 亩,需总投资 907. 625 万元。其中:中央造林补贴资金投入 183.02 万元,造林主体投入和投工投劳 724.605 万元。6(二)补贴资金使用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分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1、直接补贴。我市造林直接补贴主要用于对造林主体造林所需费用的补贴,补贴标准为:人工造乔木林每亩补助 300 元;灌木

9、、果树、迹地更新每亩补助 240 元。2017年,我市造林补贴资金全部用于补贴人工造乔木林。造林直接补贴全部落实到造林主体。2、间接补贴。我县间接补贴主要用于对组织开展造林补贴有关政策宣传、作业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所需费用的补贴,补贴标准为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总额的 5%。3、资金拨付。造林补贴资金一次拨付:资金拨付在造林农户完成造林后向市林业局提出验收申请;市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依据造林作业设计、造林主体的造林合同或林权证明、检查验收技术规定等组织检查,达到规定要求的,向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提出补贴申请;并由省林业厅组织对我市申请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按照“质量优先”的原则,

10、落实任务,拨付造林直接补贴资金和全部间接费用。(三)补贴资金管理1、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7促进专项资金及时到位。2、设立项目资金专用帐户。2017 年造林补贴项目资金,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单独记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严禁变相克扣造林农户的直接补贴资金,违者将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3、强化检查、监督职能。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资金预算控制造林成本,超支部分由实施单位自行解决,严格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严把资金使用质量关,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项目财务应受中央、省、市、县财政、监察、审计、林业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管好、用好项目资金。五、工

11、程管理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全市造林补贴工作顺利开展,市林业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营林副局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营林股、计财股、林业科技推广站、种苗站为成员组成造林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营林股,负责全市造林补贴工作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二)严格检查验收为提高造林补贴工作成效,2017 年开展县级自查,对8每个小班进行全查,彻底查清各项工程项目造林和造林农户情况,保证列入造林补贴小班的造林质量,同时也确保造林补贴不能与其它国家投资的工程造林相重叠。( 三 ) 签 订 管 护 合 同按 照 上 级 要 求 造 林 补 贴 实 行 “先 造 后 补 、 质 量 优 先 ”

12、,因 此 , 未 成 林 管 护 工 作 是 决 定 造 林 补 贴 成 败 的 关 键 环 节 ,为 确 保 “造 一 片 、 成 一 片 ”, 每 一 块 造 林 补 贴 小 班 林 业 局 与造 林 户 签 订 造 林 管 护 合 同 , 严 格 落 实 管 护 人 员 和 管 护 责 任 。凡是没有签订管护合同的造林,一律不兑现补贴资金。林业局将定期对管护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抚育及时、管理到位,保存率高、长势好的及时发放资金。对于造林成效差的,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享受造林补贴的资格,并向造林农户追回已兑现的补贴资金。(四)加强技术服务(1)技术模式根据我市的自然地理条

13、件和区域特点,我市的造林采用针阔混交模式或单纯的阔叶林或针叶林模式。1、针阔混交林营造模式在干旱、瘠薄、生态环境恶劣以及大于 16以上的宜林荒山荒地,选择适应性强、生态防护好的树种,从根本上改变生态环境。92、单纯阔叶(针叶)模式在立地条件好,土层深厚、土质肥沃、坡度 15以下的,营造以泡桐、樟桂珍贵树种为主的速生阔叶林或者以杉木为主的针叶林。(2)造林技术设计本次人工造林在 19 个乡(镇)场实施,共区划了 209个小班。1、林地清理:全面清除造林地上的杂灌,用机械全垦深挖一次。2、初植密度和混交方式:根据各造林树种的特殊性确定种树的初植密度,具体是针叶林初植密度不低于 110 株/亩,针阔

14、混交林或阔叶林初植密度不低于 56 株/亩。3、整地:以全垦整地为主,挖机开挖时将表土堆于穴上方或两侧,心土堆放于下坡,便于表土回穴,深挖后再清理杂灌蔸。4、树种配置:遵照“适地、适树、适种源”原则,选择适应本地生长,且经济效益高的杉、湿地松、枫香等树种。5、复土施肥,表土回穴:回穴的深度为总深度 2/3 左右,每穴施放复合肥 100 克,与回穴土拌均匀。6、栽植:选择雨后阴天栽植,采用一级苗上山,挑选10一批有经验、懂技术、责任心强、素质较高的专业队伍上山栽植,严格做到“扶正、舒根、踏紧” ,并把土填成“馒头”状。7、幼林抚育:造林后在幼苗期间,必须加强抚育管理,连续抚育 3 年,每年 2

15、次,时间为夏、秋各一次,重点是砍除杂灌,穴内进行松土,并以幼苗为中心,在 1 米范围内进行深垦扩穴。(五)种苗供给我市种苗生产历年由市林业局种苗站负责新技术推广和业务培训,2013 年我市有已办证的育苗户有 17 个,共育有湿地松、火炬松、木荷、枫香、栾树、杉木、光皮树等造林苗 317.5 亩,预计产二级以上苗木 2333.3 万株,其中阔叶树苗 312 万株,针叶树苗 2021.3 万株,完全可以满足我县造林补贴工程所需的苗木。根据作业设计的要求,整个项目苗木需求总量为 40 万株,苗木质量采用国标、级苗上山,其中级苗木使用率达到 80%以 上,级苗使用率控制在 20%以下,杜绝级苗上山。(六)组织种苗培育1、参照执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种苗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林业局林生发200127 号)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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