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校系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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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2014 年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考评推荐与评审方案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改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实施意见(湘组发 20147 号)、省人社 厅与教育厅关于 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湘教发 201458 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 实际 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充分领会上级文件精神,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结合我院办学特点,改革和完善我院教师职称评审机制,提升我院教师队伍水平,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二、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通过考评推荐与自主组织评审,积极探索符合我院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需

2、要的人才评价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上级要求圆满完成 2014 年度副高与中级职称的自主评审与受托评审任务,同时组织好正高职称的考评推荐工作。遵循“ 四个自主” 原则 ,合理确定年度评审岗 位职数,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考评推荐与评审工作。三、组织机构成立综合考评与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2室、综合考评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纪律监督委员会、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等工作机构。顾 问:李文莲组 长:雷立成副组长:颜彩飞 龙 伟 邹松建成 员:周意坚 刘自斌 郭广军 周志和 梁凌洁游新娥 刘高永 申晓伟 陈晶玉 罗正斌 陈 翔 谢完成职责:全面负责学院 2014 年度职称考评推荐与评审工作;

3、制定考评推荐与评审工作方案;公布授权评审层级及学科;确定委托关系;建立评审评委库;组建纪律监督委员会;组建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组织考评推荐与评审工作的实施。下设机构的人员组成与职责:1、办公室办公室设组织人事处。梁凌洁任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处其他人员兼办公室成员。职责:起草工作方案;协调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受理委托材料;汇总和整理评审材料;组织上报;完成领导小组授权的其它事项。2、综合考评委员会3主 任:雷立成副主任:颜彩飞 龙 伟 邹松建成 员:梁凌洁 刘高永 游新娥 申晓伟 胡治民罗正斌 李翠兰 陈 翔 曹淑萍 谢完成徐续红 职责:负责组织对所有参评人员的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教授职称

4、参评人员组织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业绩成果的量化与综合考评工作,对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职称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数量与真实性认定。分别形成初步考评推荐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核、党委审定公示后确定参评对象。3、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雷立成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在抽取的评委中提名,由全体评委表决通过后确认。委员:由随机抽取的专家评委组成(具体人数据评审需要确定,高级不少于 16 名,中级不少于 12 名)。为减少工作环节,副高与中级职称由同一评委会进行评审。除主任委员外,其余评委从省教育厅评委库中抽取,学院不再自行建立评委库。职责:负责对受托与自主评审的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4师、实验师职称

5、进行评审并确定最后的评审结果。4、纪律监督委员会主 任:邹松建副主任:陈晶玉成 员:杨惠梅 江国元 罗平良 刘 燕 蒋美群主要职责:参与评委的抽取与监督;对评委及工作人员提出纪律要求并监督;全程参与监督考评推荐与评审工作;对违纪事件进行调查处理。5、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主 任:颜彩飞副主任:杨惠梅成 员:陈晶玉 佘芙蓉 毛凌云 徐续红 蒋美群主要职责:受理投诉举报;受理参评对象的情况反映;调查核实有关投诉举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参评对象有关情况反映及时给予答复。具体工作程序与要求见附件 5。四、综合考评推荐学院教授职称的考评推荐工作按照明确岗位、岗位公示、对岗申报、资格审核、综合考评排序、结果公示

6、、推荐上报的步骤进行。综合考评包括资格审查、思想政治与师德、学历学位、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与业绩等量化评分。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的考评推荐工作按明确岗位、岗位公5示、对岗申报、资格审查、佐证材料数量与真实性审核、结果公示、向评委会推荐上报的程序进行,不进行综合量化评分排序。1、资格审查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组 长:梁凌洁副组长:申晓伟 刘高永 游新娥 成 员:刘梅秋 刘连志 江国元 刘康民 熊权湘 李宇才 曾怡华 李 规 左卫民职责:负责对所有参评人员进行对应职称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形成参评资格审查初步意见报综合考评组审核后公示 3 天。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 1。 2、量化评分与材料审核

7、成立思想政治、师德与学历学位测评组、教育教学测评组、科研成果测评组,分别对教授职称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业绩进行量化评分。对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职称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数量与真实性进行审核。具体评分方案由各组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高职高专职称评审实施细则规定的评分标准制定后报综合考评委员会审核后执行。在评审过程中学院也不对各层级职称评审细则做另行规定。6思想政治、师德与学历学位测评组职责:负责对申报教授职称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与学历学位进行量化评分,负责对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职称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与学历学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定。组 长:梁凌洁副组长:

8、王宗凡 成 员:申晓伟 刘连志 佘芙蓉 毛凌云具体方案见附件 2。2、教育教学测评组职责:负责对教授职称申报人员进行教育教学量化测评并打分,负责对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职称申报人员的教学工作量进行汇总,对其他教育教学职称材料的数量与真实性进行认定。组 长:龙 伟副组长:游新娥成 员:所 有 教 学 单 位 行 政 负 责 人 与 教 学 副 主 任 及 陈 晶 玉罗丽萍 谭康银 熊权湘 李宇才 刘 媛具体方案见附件 3。3)科研成果测评小组职责:负责对申报教授职称人员的科研成果及业绩进行7量化评分,负责对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职称申报人员的科研成果及业绩材料的数量与真实性进

9、行认定。组 长:龙 伟副组长:刘高永成 员:王宗凡 陈 翔 罗正斌 谢完成 刘康民李宇才 禹华芳 曹淑萍 肖宏华 梁亮理 佘芙蓉 曾芝梅 黄 平 具体方案见附件 4。3、综合考评结果汇总及公示各测评小组量化与材料审核结果分别公示 3 天后,交综合考评委员进行综合考评与审核行成综合考评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再公示 3 天。再由领导小组报院党委审议通过后确定参评对象。4、评审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将拟推荐对象与未推荐对象、学院综合考评排序结果、公示情况等报党委研究审定后,教授职称材料报委托评审学校;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职称材料报评审委员会。所有参评对象和各工作机构都必须按本方案规定的工作时间安

10、排表报送参评材料与完成相关评审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安排表见附件 8。5、所有高级职称参评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前必须签署8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承诺书(见附件 6)。6、按教育厅 58 号文件规定,所有参评人员提供的参评成果材料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3 日。五、评审组织1、建立委托关系。2、评审材料汇总。3、组建评委会,评委会下设学科评议组。4、资格复审并审核岗位职数。5、评审实施。在全面审阅参评对象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按照基本条件审核、面试答辩(指破格申报副高职称人员)和量化加分等程序组织评议,以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差额建议通过对象并提交评委会审议。评委会全体委员对学科评议组的推荐程序及结果进

11、行充分审议,按照年度职称工作规定的评审通过率,根据参评高校年度评审岗位职数,进行实名制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出席评委会委员人数的 2/3(含 2/3)以上,为评审拟通过人选。具体评分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高职高专职称评审实施细则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6、评审结果公示 7 天(受托评审的返回参评高校进行公示),受理并处理投诉。六、岗位职数确定91、基本原则一是严格按我院首次岗位设置的要求,各层级职数的安排分别不能超过上级批准设置的总职数。二是年度岗位职数的安排要有利于全院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与结构调整,有利于兼顾实际解决眼前问题。2、职数安排与学科确定根据全院各教学单

12、位实际学生人数、规划学生人数按师生比测算出各单位应配各层级师资数,结合现在实有师资情况,同时考虑全院已有三年时间没有组织职称评审的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报党委批准,2014 年度我院高校教师系列正高职称评审职数总额确定为 6 个。具体专业学科为自动控制、电气工程、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管理学、农学各 1 个。副高职称评审职数总额确定为 12 个,按教学单位分配指标:建艺系 2 个,汽车学院 2 个,机电系 1 个,财贸系1 个,电信系 1 个,农林系 1 个,外语系 1 个,公管系 1 个,公共课教学部 1 个,中专部 1 个。具体学科由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建设需要拟定后报领导小组审核确

13、定。原则上要将职数确定到本单位紧缺专业学科。考虑到中级岗位空余职数情况今年暂时不限额。3、各部门单位兼职教师或双肩挑人员的职称申报在其主要担任专业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中参评。10七、纪律要求1、参评对象纪律要求(1)参评对象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伪造、虚报学历、资历、计算机考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论文著作、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工作业绩等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并按国发 198627 号文第十二条“ 对 于伪 造学历、 资历谎报成果,骗取 专业技术职务的,应予解聘,免除其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予以 处理。(2)参评对象不得直接或委托他人向评委打招呼、拉票,不得宴请评委,不得向评委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以送材料等各种方式干扰评审单位和评委正常的评审工作与生活秩序。如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取消其参评资格。(3)投诉举报人应逐级反映情况,不得越级举报。否则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停报 2 年;不是当年参评的,三年内不准申报职称。但当申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服时,可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提出进一步申诉要求。2、评委的纪律要求(1)评委评审期间实行全封闭集中管理,不得请假离场和接待任何来访,一旦离开,不得再参加当次评审。不得留宿任何与评审无关人员。进入评审工作场地,所携带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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