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XX年13号),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XX年135号)和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2119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 承办银行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同时,鼓励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二、 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先例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二)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