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电力法心得体会电力法是规范电力生产、配置、使用和电业管理的法律部门。其调整对象和范围主要包括三方面:(1)电业经营许可关系, 即电力企业经政府许可而取得电业经营权的关系。(2)电力生产与供应关系。 即不同电力企业之间的产、输、配电关系和电力经销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力供应与使用关系。(3)电力及电力设施保护与管理关系, 即政府保护和管理电力企业、电力和电力设施的关系。1995年1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随后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法规和条例。本文试图从电力法基本制度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着手,探讨培育中国电力市场亟需进行制度创新的要点及方案,以期为中国电力法制建设和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献计献策。一、电力法基本制度中若干难点分析中国电力法基本制度设计,基于当时的国情。其一,电力严重短缺。“进入70年代,电力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比例失调越来越明显,因缺电造成的拉闸限电日益频繁”(注:参见黎鹰:电力法出台始末,载中国电力报1996年3月10日,第2版。)在此条件下,立法的首要目的是解决缺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