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新规范与原规范相比,在条目的数量上有所减少,但在具体内容上得到了充实,并在很多提法上与新时期的教育改革、教育形势、时代背景紧密结合,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更突出了对教师自身修养和素质的时代诉求。新规范对教师既有底线要求,又有较高标准。前者反映在前五条上,即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这是作为一名教师应该达到的基本标准;后者则反映在最后一条“终身学习”上。在“爱岗敬业”一条中,倡导教师“志存高远”、“乐于奉献”,这在旧规范中是没有的。乐于奉献的精神特别需要提倡。新规范提出教师要“爱国”,要“志存高远”。陶行知先生曾说:“在教师手里操着幼年人的命运,便是操着民族和人类的命运。”只有当教师把教育作为一项事业、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时,才可能默默奉献、甘为人梯,这是教育工作的核心价值所在。新规范首次纳入了教师要“保护学生安全”,这是必要的。教师面对的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他们缺乏自我保护必需的能力,教师应该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安全包括“身体安全”和“心理安全”两个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