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筑安全整改措施为了认真执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黔府办发电20xx(242)号发电及省教育厅“黔教批发20xx(309)号文件的指示,切实做好我校及周边建筑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制定完善的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在我校发生,根据我校的自查情况,结合学校实际,在认真讨论分析的基础上,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一、对已查出的校舍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1、由于教学楼修建时间较长,教学楼楼梯走道年久失修,现已出现部分表层开裂及钢筋裸露现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素。具体处理意见,必须尽快聘请具备资质的单位对此作出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达标。2、部分校舍的门、窗已经脱落、损坏,影响其正常使用。要求及时更换、修复、保证校舍的完整性。3、综合楼内存在乱堆乱放杂物现象,造成走廊堵塞,严重影响通道畅通。必须立即清除,保证通道的畅通和整洁。4、综合楼部分“安全通道”指示牌损坏,锅炉房、水泵房、配电房无警示标志。要求马上恢复和补上。5、综合楼地下室堆放杂物处无任何防护,有一定的安全隐患。要求尽快安装防护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