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合 肥 市 残 疾 人 就 业 及 教 育 扶 持 资 金 管 理 暂 行 办 法实施细则为规范残 疾 人 就 业 及 教 育 扶 持 资 金 使 用 ,坚 持 简 化 程 序 、提 高 效能 、公 正 公 开 和 廉 洁 透 明 的 原 则 ,根据合肥市残疾人就业及教育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申报主体符合资助扶持项目规定条件的残疾人、企业和其他单位均可以申报相应补助或奖励。二、申报时间各类项目每年申报一次,在项目要求上报时间前按时申报。三、申报、审核程序符合补助或奖励条件的残疾人、企业和其他单位向户籍(注册)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残联申报并递交申请材
2、料,文件要求直接向市残联申报的项目除外。县(市)区、开发区残联单独或联合同级其他部门初审后,报市残联单独或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复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补助或奖励。四、资金拨付根据财政滚动预算的要求,在预算编制前材料齐全、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纳入财政预算,在下一年度兑现补助或奖励。市级财政承担部分由市财政拨付给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县(市)区、开发区残联负责发放补助或奖励资金。直接向市残联申报的项目,市财政拨付资金到市残联,由市残联负责发放。五、申报材料及补充说明(一)残疾人就业培训补助2申报时间:由残疾人在当年 5 月 31 日前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残联申报,5 月 31 日以后参加的培
3、训或者因故未能及时申请的在下一年度申请,县(市)区、开发区于 6 月 20 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市残联复审。申报材料: 残疾人申请就业培训补助需提交以下材料:1、合肥市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补助申报表(附件 1);2、残疾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残疾人证复印件;3、培训后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残疾人申报资格证书奖补需提交以下材料:1、合肥市残疾人资格证书奖补申报表(附件 2);2、残疾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残疾人证复印件;3、残疾人取得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县(市)区及开发区初审时验视后退回)。资格证书奖补项目中,对取得低级证书进修后取得高级别证书的,补贴差额部分。
4、级别的认定按照证书载明为准,部分分为 5 个等级的证书,按照 122 对应初中高级(第一个级别对应初级,第二三两个级别对应中级,后两个级别对应高级)。每人每 5 年限补助2 种资格证书,超过 2 种的不予奖补。(二) 残疾人初创补贴申报时间:每年 4 月 30 日前向户口(单位注册)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残联申报,县(市)区、开发区于 5 月 20 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市残联复审。申报材料:1、创办企业的需提供:3合肥市残疾人初创补贴申领表(附件 3);创业残疾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户口薄复印件;营业执照、纳税或税收减免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无房产证的需提供县区残联盖章确认的实测营业面积证明材料
5、等;就业残疾人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劳动合同、通过金融机构打卡发放的工资发放材料(连续 6 个月以上金融机构打卡发放记录及名册或发放工资原始会计凭证及明细)。2、从事规模化种植养殖业的需提供:合肥市残疾人初创补贴申领表(附件 3);创业残疾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户口薄复印件;政府机构审核盖章的流转或承包合同复印件。3、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的需提供:合肥市残疾人初创补贴申领表(附件 3);创业残疾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户口薄复印件;实名认证、成交笔数或成交金额等证明材料4、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合肥市残疾人初创补贴申领表(附件 3);创业残疾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户口薄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6、等能反映正常经营的证明材料等。县(市)区、开发区初审后,填写合肥市残疾人初创补贴汇总表(附件 4),连同申请材料一起报送到市残联复审。(三)残疾人创业孵化项目补贴时间:每年 4 月 30 日前向户口(单位注册)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残联申报,县(市)区、开发区于 5 月 20 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市4残联复审。材料:1、申报创业孵化项目补贴的需提供:合肥市残疾人创业孵化项目补贴申请表(附件 5);人社部门认定创业孵化基地的证明材料;残疾人与创业孵化基地签订的入驻协议(合同);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房租、水电缴费凭据;享受人社部门补贴的提供补贴金额证明材料
7、。2、申报吸纳残疾人参与的创业孵化项目补贴的需提供:合肥市吸纳残疾人创业孵化项目补贴申请表(附件 6);人社部门认定创业孵化基地的证明材料;孵化项目与创业孵化基地签订的入驻协议(合同);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就业残疾人的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通过金融机构打卡发放的工资发放材料(连续 6 个月以上金融机构打卡发放记录及名册或发放工资原始会计凭证及明细)。县(市)区、开发区初审后,填写合肥市残疾人创业孵化项目补贴汇总表(附件 7),连同申请材料一起报送到市残联复审。(四)残疾人就业基地补贴新增要求“截止到申 报时基地已实际扶持残疾人达 6
8、个月以上”,其他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残联 2014126 号)的文件 执行。5(五)盲人按摩行业扶持按照合肥市残联、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盲人按摩行业政策性扶持办法的通知(合残联2015 55 号)执行。(六) 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奖励对象:根据合财社2016448 号文件确定征收隶属关系,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合肥市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非福利企业用人单位。申报时间:每年的 10 月份申报上一年度奖励。申报材料:1、合肥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报表(附件 8);2、合肥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花名册(附件 9);3、在岗残疾人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9、、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复印件,残疾人职工是大学生的另附毕业证的复印件(限 2016 年 7月 1 日后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残疾人大学生);4、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5、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凭证;6、残疾人职工年度的已发工资的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按保障金分级征收确定隶属关系,向同级残联提出奖励申请(残疾人保障金征收机关为市地税局征管分局、涉外分局、经开分局、高新分局、新站分局的报市残联),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中的残疾人不限制合肥市户籍,残疾人大学生享受优惠政策共 3 年。6(六)社会保险补贴1、福利性企业申领社保补贴申报时间:每年 4 月 30 日
10、前向户口(单位注册)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残联申报,县(市)区、开发区于 5 月 20 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市残联复审。需提交材料:合肥市福利企业社保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10);残疾员工花名册,残疾职工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职工的社保缴费凭证;通过金融机构打卡发放的工资发放材料(连续 6 个月以上金融机构打卡发放记录及名册或发放工资原始会计凭证及明细);福利企业证明材料。2、盲人按摩企业及其盲人从业人员申领社保补贴申报时间:每年 4 月 30 日前向户口(单位注册)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残联申报,县(市)区、开发区于 5 月 20 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市残联复审。需提交材料:合肥市
11、盲人按摩企业及盲人从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 11);合肥市盲人按摩企业及盲人从业人员社保补贴情况表(附件 12);残疾人职工身份证、户口簿和残疾人证复印件;社保缴费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时间:每年 7 月 1 日前向户口所7在地县(市)区、开发区残联申报,县(市)区、开发区于 7 月 20 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市残联复审。需提交材料:合肥市灵活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 13);残疾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残疾人证复印件;社保缴费凭证。4、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时间:每年 5 月 20 日前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残联
12、申报,县(市)区、开发区于 6 月 10 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市残联复审。需提交材料:合肥市辅助性就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14);合肥市辅助性就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社保补贴情况表(附件15);残疾人职工身份证、户口簿和残疾人证复印件;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银行代发残疾职工的工资记录(工资表和原始会计凭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证明材料。盲人按摩企业及从业人员、辅助性就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社保补贴向企业或机构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残联申报。辅助性就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社保补贴不高于最低缴费基数缴存额。福利企业社保补贴项目,县(市)区、开发区初审后,还需填写合肥市福利企业社保补贴汇总表(附件 16)
13、连同残疾人提交材料一起报送到市残联复审。8(七)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儿童)和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儿童)补助1、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大学生申领教育补助申报时间:县(市)区、开发区于 6 月 30 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市残联复审。申报材料:合肥市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教育资助审批表(附件 17);残疾学生本人或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父母的残疾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全日制残疾大学生第一次申领需提供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和第一学年学费缴费发票复印件,以后提供学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残疾人家庭大学生提供入学通知书复印
14、件和学费缴费发票复印件(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学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开发区义务教育和中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申领教育补助申报时间:县(市)区、开发区于 6 月 30 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市残联复审。申报材料:合肥市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教育资助审批表(附件 17);残疾学生本人或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父母的残疾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9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注册过的学生证复印件(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残疾儿童及残疾家庭儿童申领学前教育阶段补助按合教2014308
15、 号规定执行。由县(市)区级财政全额承担教育补助的不需市级审批,具体申领程序和要求材料自行做出规定。对全日制高校在校残疾大学生在省补基础上提高的 1000 元/学年部分列入滚动预算,下一年度兑现。县(市)区、开发区残联填写合肥市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花名册(附件 18)、合肥市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大学生资助花名册(附件 19)、合肥市在校残疾学生资助花名册(附件20)、合肥市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资助花名册(附件 21)一同上报市残联。(八) 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申报时间:每年 6 月 30 日前向开发区残联申报,开发区残联于 7 月 10 日前报市残联复审。直接向市残联申报的截止时间为 7月
16、 10 日申报方式:代表安徽参加国家竞赛和代表合肥市参加安徽竞赛的获奖残疾人直接向市残联申报,代表开发区参加市级竞赛向各开发区残联申报。申报材料:1、 合肥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申请表(附件22);2、残疾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残疾人证复印件;3、获奖证书复印件。代表县(市)区参加合肥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奖励条件、标准和申请程序材料各县(市)区可自行制定,经费由县(市)区承担。10开发区残疾人参加合肥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奖励标准参照省级竞赛各档次减 500 元执行,经费由市财政承担。(九) 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1、建设补贴申报时间: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经认证后,每年 4 月 3
17、0 日前向单位注册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残联申报,县(市)区、开发区于 5 月 20 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市残联复审。申报材料:合肥市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3);企业或机构合法注册证明材料;合肥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认定证明材料;符合辅助性就业机构要求的残疾职工的花名册及身份证、户口簿和残疾人证复印件;银行代发残疾职工的工资记录(工资表和原始会计凭证);社保缴费凭证。2、运营补贴申报时间:机构运营满一年后,每年 4 月 30 日前向单位注册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残联申报,县(市)区、开发区于 5 月 20 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市残联复审。申报材料:合肥市辅助性就业机构运营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4);合肥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认定证明材料;符合辅助性就业机构要求的残疾职工的花名册及身份证、户口簿和残疾人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