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海安县海安镇孙庄小学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速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创建全县质量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委小学管理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 :海安县海安镇孙庄小学。学校校址:海安县海安镇孙庄街道人民中路 28 号。第三条:办学宗旨: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第四条:办学思想:崇尚科学 弘扬人文 尊重主体 发展个性。第五条:办学思路:质量立校 特色兴校 科研强校。第六条:办学特色:自主教育。第七条:办学目标:教育现代化 管理规范化 质量优秀化 办学特色化。第八条:
2、培养目标:基础扎实 个性优良 全面发展 学有特长。第九条:领导作风:公正 民主 廉洁 高效。第十条:校风:文明 厚德 励志 敬业。第十一条:校训:诚实 守纪 求真 创新。第十二条:教风:爱生 敬业 博学 善导。第十三条:学风:勤奋 严谨 睿智 博学。第十四条:学校是一所公立乡镇中心级小学,学制为六年。第十五条:学校近期目标是以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为突破口,以教学科学研究为先导,以电化及多媒体教学为手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实现轻负担、高质量、上层次、创特色的目标。第十六条:确立本校校歌,在学校重大活动中要组织全体师生齐唱校歌。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十七条
3、:学校由海安县教育局和海安镇高新区教育管理中心共管,设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少先队大队部、工会等职能部门。各处室设主任、副主任各若干名。各自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团结合作”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各年级按学术性质管理,下设七个教研组:低段语文组、低段数学组、低段英语组、高段语文组、高段数学组、高段英语组、综合学科组。各3设教研组长一名。按年级各设年级组长一名,由学校领导组成员兼任。总务处下设后勤组。少先队大队部、红领巾电视台,由学校大队辅导员负责。少先队大队部设大队长一人,副大队长和大队委若干人。校园广播站,设置站长一名,副站长二名,编辑、播音若干名,设辅导老师一名。第十八条
4、:学校校长由上级主管部门考察后任命;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责任追究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校务公开制、师生奖惩制。校长有下列权限:(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事项有最后决策权。(二) 人事权:校长有权提名副校长,有权按规定任免校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三) 财务基建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批核,重大基建项目须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公开招标或批准,有权决定 5000 元以下一般性购置项目的列项与实施。(四)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
5、好用好学校资金财产。(五) 自主招生管理权。按县教育局和镇教育管理中心有关招生规定完成招生计划。(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九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一) 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二)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三) 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实施素质教育,特长教育、开齐、上足、上好各门学科,确保“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四) 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五)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六) 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
6、等硬件建设,提高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和应用水平,改善教育和教学设备设施。(七)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4(八) 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 第二十条:学校党组织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学方针和组织教学过程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一) 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 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三) 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第二十一条:学校
7、工会主席产生办法:按工会法选举产生。学校工会委员会的主要职能:1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教职工的业余生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2做好校务公开工作,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和教师、学生的监督。3指导教代会开展好各项工作。第二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一) 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等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县教育局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三)审议学校岗位责任
8、制方案、考核方案、奖罚条例及各项制度。(四)审议通过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奖惩办法和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五)讨论并向校长送交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向学校管理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第二十三条:教导处工作职责1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拟定教务工作计划,科学地安排好各年级的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指导教研组长、学科教师拟定计划开展活动。 2建立健全教学工作制度。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好教研活动,5指导教研组开展教研活动;牵头组织和开展教育教科研课题研究,提高教科研活动的实效性。3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层次。努力为教师接受继续教
9、育创造条件,组织教师开展基本功训练和竞赛活动。4做好学生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籍管理工作。5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对学生所学的科目进行检测。定期对教学常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6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建好教师业务档案。7做好学额巩固工作,完成“普九”任务。8指导和搞好电脑室、多媒体教室、图书室、仪器室和实验室工作。9做好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对教学过程进行检查、评估。实施教学 “巡查”。 第二十四条:少先队工作职责1建立健全少先队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安全等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2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和德育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好各种节日的庆典活动和留守学生的关爱活
10、动。3抓好文明校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第二十五条:总务处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总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和计划,督促、检查制度和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定期对总务后勤工作进行总结评定。2为教育教学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负责学校的各种教学设备、设施和办公用品采购供应工作,及时做好教科书和教材的征订工作。负责免费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登记与管理。3加强学校校舍、设备及经费的管理,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及时监督检查师生使用物品和爱护公物情况,建立公物登记档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4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排除不安全隐患。同时做好水、电、气及所有教育教学设备
11、、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5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净化、绿化、美化、香花校园,形6成良好的育人环境。6努力办好食堂,方便师生就餐,热心为师生服务,确保师生饮食安全。第二十六条:学校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设立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依据国家教委小学管理规程,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八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件,建立好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一) 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开展好少先队活动。(二) 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在校常规,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
12、规范,做到对已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三) 学校主动与家庭、社会积极配合,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立体式教育模式。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九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第三十条: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端正教育思想,加强常规管理,大力改革教学。(一)通过教导处等指导教研组、备课组和教师进行教学工作。(二)学校设立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学科四个校级教研组。通过教研组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学校教学计划,完成学校各项教学和科研任务。要求教师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
13、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和认真考核。从而充分发挥全体教师集体智慧,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三)学校倡导教师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在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加强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的同时,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认真学习和积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切实提高教学效率。(四)班主任是班级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挥者,担负着协调本班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责任。7第三十一条:依据国家教委新课程标准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维护校历表、作息时间表、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严格按课表上课。第三十二
14、条:教师用书、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第三十三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研究,倡导每位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第三十四条:依照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第三十五条:学校任课老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有偿家教,不得歧视后进生。第三十六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项纪律制度。第三十七条:加强法制教育,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
15、法,切实做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在校学生的违纪行为。第三十八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育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和归档。 第四章 总务后勤安保管理第三十九条:总务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实行服务承诺制。制订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廉洁自律,克已奉公。第四十条: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收入要打足,支出要合理。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第四十一条:学校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不得向学生收取代办费,不得擅自以其它名
16、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第四十二条: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总务处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校长和上级主管部门作书面报告。8第四十三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食堂伙食费) ,规范收费行为,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规范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各项教育经费。第四十四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五章 环境管理第四十五条:全体教职工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第四十六条:严格校园环境管理。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教室里的班级展
17、板、黑板报和教室外的教师寄语以及校园内的画廊及时出刊,定期更换。第四十七条:全体教师要加强道德修养,要有公而忘私的集体主义思想,先义后利的价值取向,诚实守信的做人准则,助人为乐的高尚品德,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文明礼貌的人伦规范。要处理好家庭关系,赡养父母,尊敬老人,重视对子女的教育。邻居之间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和睦共处,处处为学生之楷模。第四十八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香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第四十九条: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确保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
18、等。第五十条: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第五十一条:加强传达室管理,保安人员 24 小时着装上岗,校内监控、周界报警运行正常,实行来客登记制度和学生出门教师签证制度。校内教师车辆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园内摆摊设点。积极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加强校园周边的治安工作。第五十二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六章 教师管理9第五十三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第五十四条:敬业爱岗
19、,遵循教育规律,服从校长领导,勤恳工作。第五十五条: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第五十六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第五十七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第五十八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不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他用品;不擅自设立或提高收费
20、标准;不搞有偿家教、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第五十九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或接受其它方式的培训。第六十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在每年绩效考核时予以表彰奖励。第六十一条:对教学能力差、教学效果极差,学生反响强烈的教师实行下岗制,学校行政有权责令其转岗或待岗。第六十二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根据本校教职员工奖惩条例予以处罚,如有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七章 学生管理第六十三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学生干部可实行定期轮换,使大多数学生的组织能力能得到锻炼与提
21、高。第六十四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第六十五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春蕾班”“希望工程”、“手拉手”、“168 爱生行动”等活动形式提供资助。第六十六条:学生有以下权利:(一) 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教师工作。(二) 接受平等教育。对教者奖惩不公正,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10(三) 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小学学业后获得小学毕业证书。(五)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六十七条: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八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镇教育管理中心和海安县教育局批准实施。第六十九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第七十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第七十一条:本章程自海安县教育局批准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