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海拉尔区博雅新区配套给水管线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2018-GC0001-KC招标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日 期: 2018 年 1 月 2 日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 评估法) .27第四章 合同文本格式 .39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4一、投标函 .4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9三、授权委托书 .50四、投标报价表及各分项投标报价明细表 .51五、投标保证金 .53六、组织设计及服务承诺书 .54七、现场踏勘记录 .55八、资格审查资料 .56(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6(二)近年财务状况
2、表 .57(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58(四)正在进行的项目一览表 .59(五)拟投入本项目勘察的主要人员一览表 .60(六)主要勘察人员简历表 .61九、其他材料 .623第一章 招标公告海拉尔区博雅新区配套给水管线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8-GC0001-KC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拉尔区博雅新区配套给水管线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字2017249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海拉尔区博雅新
3、区周边。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 40平方米地下一层泵房一座,铺设给水管线 1871米,其中PE400给水管线 561米,PE315 给水管线 1190米,过街管(D315 和 D400钢管)120 米及相关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购置安装配套设备及工器具。2.3资金来源:地方自筹。2.4招标控制价:30000.00 元。2.5成果提交日期:自签订合同后 5日历天内。2.6招标内容:完成该项目岩土勘察,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
4、”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各专业技术人员证书、企业信誉4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
5、标准) ,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河东支行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海拉尔区博雅新区配套给水管线工程建设项目勘察 1 600.00 1492 4769 5476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
6、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请潜在
7、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1月 24日 09时 30分,地点为海拉尔区财政局五楼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礼拜寺路)。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上发布。8.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人对
8、其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018年 1月 2日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名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万师电话:185047027991.1.3 招标代理机构1.1.4 项目名称 海拉尔区博雅新区配套给水管线工程建设项目勘察1.1.5 建设地点 海拉尔区博雅新区周边1.2.1 资金来源 地方自筹1.2.2 出资比例 地方自筹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经
9、落实1.3.1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新建 40平方米地下一层泵房一座,铺设给水管线 1871米,其中 PE400给水管线 561米,PE315 给水管线 1190米,过街管(D315 和 D400钢管)120 米及相关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购置安装配套设备及工器具。招标范围:完成海拉尔区博雅新区配套给水管线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提交成果文件 岩土勘察1.3.2 成果提交时间 自签订合同后 5日历天内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
10、单,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资料:近三年(2014-2016)财务资料。业绩要求:具有类似工程的经验和业绩。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要求:1、财务、业绩、信誉证明文件以原件为准(财务、业绩、信誉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2、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且被执
11、行人的履行情况未履行的。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4.4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资料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副本) 、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各专业技术人员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
12、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投标人资质原件及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递交(手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无需密封) ,外封套所有封口处加盖公章。已递交、签收并密封的资质原件及投标文件不得再撤出及补递任何资料。注:如投标人原件材料在同一时间不在同一项目开标,投标人需提供原件资料递交说明。1.9.1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提供现场踏勘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现场情况、投标人盖章、人员签字等。踏勘记录原件放入
13、投标文件中。若不放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10日前以匿名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1.11 分 包 不允许1.12 偏 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 10日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01月 24 日 09时 30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
14、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8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针对投标文件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600.00元截止日期:2018 年 01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河东支
15、行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1492 4769 5476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 5日内退还。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年,指 2014年 1月 1日起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 3年,指 2014年 12月起至今3.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 3年,指 2014年 1月 1日起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和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
16、权委托人按规定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3.7.4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 4 份,正本 1份,副本 3份,电子版 2份(以 U盘形式递交) 。投标文件均应统一采用 A4纸编制,图表可除外,但也应按 A4纸张大小装订。投标文件应编目录和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3.7.5 装订要求不分册装订;4.1.2 封套及密封要求封套写明: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袋密封,封袋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9字样,密封完好,并在封套的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密封的
17、投标文件视为无效。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海拉尔区财政局五楼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礼拜寺路)。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海拉尔区财政局五楼会议室5.2 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相互检查及招标人检查2、开标顺序:投标文件按照递交时间先后顺序开启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18、):30000.00 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所有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该项目将重新招标10.2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1、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相一致;递交时间: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密封递交;份数:2 份;形式:电子版投标文件采用 U盘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方式:分别放入密封袋中,密封完好,并在封袋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2、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证照的电子
19、版扫描件(光盘形式,要求 JPG格式,分辨率至少为 1280960以上,不可擦写) ,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密封完好,并在封袋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标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人全称。 (电子版与原件一致)10.3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 否10标10.4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 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法定代表人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委托代理人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0、。10.5 合同的签订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必须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签订。若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按要求按时到场签订合同,即视为违约,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10.6 特别说明1.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部分如单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总报价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中标单位必须完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全部工程,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标段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所报标段招标控制价,有意扰乱市场的,经查后严肃处理。4.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两家单位共用同一人编制投标文件,视为串通投标,其所投的全部标段按无效
21、标处理。10.7 中标公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个工作日。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10.8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 、 “专用合同条款” 、 “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 ,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 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