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产品责任保险合同样本 一、保险责任 第一条 由于本保险单及明细表中所列被保险人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用法、消费该产品的人或第三者的人身损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担当经济赔偿责任,经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提出索赔时,本公司依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商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其次条 被保险人为上述事故所支付的诉讼费用及其他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费用,本公司予以赔偿。本公司支付的这些费用是在损害赔偿金以内的。 二、除外责任 第三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1.除本条款第一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之外,依据其他合同或协议应由被保险人担当的责任; 2.由被保险人担当的对其雇员的赔偿责任; 3.因产品缺陷造成被保险人全部、照管或掌握的财产的损失; 4.产品仍在制造或销售场所,尚未转移至用户或销费者手中时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5. 被保险人有意违法生产、出售或安排的产品造成他人的人身损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