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集体合同权利争议的分析与研究 集体合同权利争议的分析与研究 杨云芳 杨云霞 ? 2013-06-18 22:15:00来源: 法学杂志2012年第2期 摘要: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6条规定,对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但对此类争议的性质、权利争议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及法律责任等均未作出规定。本文通过对此类争议的分析,认为集体合同权利争议不应纳入劳动争议的范畴之内,而是应当作为一类特殊的案件来处理;工会作为一方诉讼主体不是充当诉讼代表人的角色,而是诉讼担当人;对于不履行集体合同,工会主要是承担道义上的责任,而用人单位则应根据其行为的性质,承担违约责任或违法责任。 关键词:集体合同;权利争议;工会;法律责任 集体合同争议,是指集体合同当事人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其中,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被称为权利争议,是指在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如何将合同条款付诸实施所发生的争议,它是对集体合同中已经设定的权利义务发生的争议。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6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