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篇有关化妆品代理合同. 法律术语,托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托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挺直归属于被代理人。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托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纳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纳书面形式。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5篇有关化妆品代理合同.,欢迎借鉴参考。 5篇有关化妆品代理合同.(一) 甲方: (下称甲方或总部) 乙方:(下称乙方或代理商) 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力量等多方考核及市场明确定位后,结合自身条件、当地市场资源、总部条件等多方面状况,提出加盟区域代理申请,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特商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赢亏的合法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所属员工不是总部的员工,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担当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