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省公路抢险救灾和交通战备材料储备管理维护费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ZSW18171FG2004广 州 顺 为 招 标 采 购 有 限 公 司2018 年 7 月目 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1-1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2-1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3-1第四部分:合同条款4-1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1全省公路抢险救灾和交通战备材料储备管理维护费 GZSW18171FG2004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1第一部分投 标 邀 请 函全省公路抢险救灾和交通战备材料储备管理维护费 GZSW18171FG2004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2投标邀请函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的委
2、托,对全省公路抢险救灾和交通战备材料储备管理维护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文件编号:GZSW18171FG2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全省公路抢险救灾和交通战备材料储备管理维护费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214.74 万元 四、采购数量:1 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项目内容:全省公路抢险救灾和交通战备材料储备管理维护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3、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六、供应商资格: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
3、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
4、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同一储备库自有沥青储罐容积达 2 万吨或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如安全省公路抢险救灾和交通战备材料储备管理维护费 GZSW18171FG2004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3装合同或验收证明或检定证书等)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 2016 或
5、2017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 投标人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未达到纳税条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需纳税);(4) 投标人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同一储备库自有沥青储罐容积达 2 万吨或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如安装合同或验收证明或检定证书等)。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
6、018 年 7 月 25 日 至 2018 年 8 月 1 日 期间(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 205 号恒生大厦 B 座 501 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1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8 月 22 日 9 时 30 分(注:9 时 00 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 205 号恒生大厦 B 座 501 室开标大厅(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十、开标时间:2018 年 8 月 22 日
7、9 时 30 分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 205 号恒生大厦 B 座 501 室开标大厅(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十二、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 2018 年 7 月 25 日 至 2018 年 8 月 1 日止。十三、联系事项(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韦小姐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巫先生联系电话:020-83592216-819电话:020-87303019(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小姐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 205 号恒生大厦 B座 501 室全省公路抢险救灾和交通战备材料储备管理维护费 GZSW18171FG2004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
8、司 1-4传真:020-83595411 联系电话:020-83592216邮编:510010(三)采购人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联系人:/ 传真:/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 428 号联系电话:/邮编:/十四、信息查询(在以下媒体中发布公示及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2018 年 7 月全省公路抢险救灾和交通战备材料储备管理维护费 GZSW18171FG2004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1第二部分用 户 需 求 书全省公路抢险救灾和交通战备材料储备管理维护费 GZSW18171FG2004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
9、司 2-2用户需求书一、 项目基本情况(一) 项目名称:全省公路抢险救灾和交通战备材料储备管理维护费(二) 采购预算:214.74 万元(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1 年(四) 服务地点:广东省(五) 沥青储存量:6000 吨二、 项目背景随着我省公路建设力度不断加强,全省公路里程不断增加,截至 2017 年底我省公路通车里程达 21.98 万公里。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几率进一步增大,广东省作为我国南方的沿海省份,降水分布不均衡、气温异常变化等因素导致的洪涝、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可能增多,出现超强台风、强台风以及风暴潮等灾害的可能性加大,局部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滑坡和泥石
10、流等地质灾害防范任务更加繁重。故此,面对自然灾害日趋频发的现状,我省公路抢险救灾保畅通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抢险救灾工作,提高公路抢险救灾水平,提升公路通畅保障能力,规范公路抢险救灾沥青储备管理,按照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交通运输部和我省关于公路抢险救灾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省公路抢险救灾(含交通战备和水毁公路抢通)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我省公路抢险救灾储备沥青的管理维护服务进行采购。三、 储备规模及使用原则(一) 广东省公路抢险救灾储备沥青的数量为 6000 吨。储备沥青为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包括抢险救灾及保障抢通所需要的各种型号的沥青。(二) 广东省公路抢险救灾储备沥青按照
11、 “统一储备、优先保障、有偿使用 ”的原则,在公路抢险救灾中由使用单位向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提出使用需求后,中标人(储运单位)根据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调运通知,将储备沥青发往公路抢险救灾地点。全省公路抢险救灾和交通战备材料储备管理维护费 GZSW18171FG2004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3四、 主要工作(1)负责管理维护供全省公路抢险救灾使用的 6000 吨储备沥青。(2)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负责沥青的采购,中标人(储运单位)须对合格交付的储备沥青质量负责,至少每个月对储备沥青取样检测一次,并整理保存检测档案,发现储备沥青指标变化导致性能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更换同样品牌、型号的产品,确
12、保储备沥青质量、数量满足要求,储备沥青更换费用由中标人(储运单位)自行承担。(3)中标人(储运单位)负责全省公路抢险救灾和交通战备材料储备管理维护费,费用包括材料装卸、购进运输费(补充更换时)、仓储费用、加温费、管理费(劳务费用、设备维护、化验检测)、自然损耗及其他资本性支出等费用。(4)中标人(储运单位)需按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发出的储备沥青调运通知,在约定的时间内把储备沥青送至指定的公路抢险救灾地点。(5)在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所采购的储备沥青尚未达 6000 吨储备量前(目前已储备 3586.8吨),中标人(储运单位)需无条件自行补充储备沥青确保储备总量达 6000 吨,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拥
13、有对该部分储备沥青在全省公路抢险救灾时随时调用权力。五、 沥青储备管理和维护要求(一) 日常保管中标人(储备单位)须制定储备沥青管理维护工作制度,科学规范管理,在储备沥青日常保管工作中,严格执行沥青储备和维护的有关技术规定,确保储备的沥青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要求。要严格落实储备沥青的进出仓管理,按要求完善进出仓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对于储备沥青严格按照品种、型号进行分罐存放,挂牌管理,动态更新。储罐内的应急储备沥青应科学合理安排定期保温,确保储备沥青能够及时调拨。(二) 调拨使用1、 当我省公路发生险情或灾害,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向中标人(储运单位)下达调拨通知,中标人(储运单位)根据广东省公路事
14、务中心调运通知,将储备沥青发往公路抢险救灾地点。中标人(储运单位)接到调拨通知后,应配合使用单位按同意调运的储备沥青规格和数量,完善出库手续后加温发运,使用单位三个月内支付费用给中标人(储运单位)。2、 中标人(储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调运储备沥青。全省公路抢险救灾和交通战备材料储备管理维护费 GZSW18171FG2004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43、 未经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调拨、使用、报废和处理公路抢险救灾储备沥青。(三) 维护和更新1、 储备沥青出库后,储运单位应按储备沥青配置方案的规模要求,及时采购补充储备库内的沥青。2、储运单位应按标准定期和不
15、定期对储备沥青进行取样检测,发现储备沥青指标变化导致性能达不到行业标准要求的,应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储备沥青质量、数量满足公路抢险救灾和保障畅通的需要。六、监督(一) 由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负责公路抢险救灾储备沥青管理维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二) 储备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工作机制,确保储备沥青的质量、数量满足公路抢险救灾的使用要求。储备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应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储运单位储运任务,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 未按下达的计划购置补充储备沥青的;2、 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绝调运沥青的;3、 擅自改变专项资金使用用途的;4、 因储备沥青管理维护工作失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有关规定的。七、时限要求(一)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储备环境的自检工作,并向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提出储备环境验收申请。(二) 中标人在收到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的调拨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发运储备沥青。(三)储备沥青出库后,储备单位应在三个月内补齐储备库内的储备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