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欢迎下载摘 要 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制度产生时间较短,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然而,美国则有着十分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其成功经验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通过对两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会员制度等方面的比较,总结和概括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不足,学习和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我国相关制度的措施。 关键词 著作权集体管理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会员制度 作者简介:王群,教授,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博士,研究方向:民商法;杨凯淇,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032-02 一、引言 当今,世界经济在不断发展,科技在不断进步,版权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财产权,蕴藏着很大的经济利益,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着版权产业的发展。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享有诸多权利,有些可以通过权利人与使用人之间的直接交易行使。例如:作者与出版社之间签订的出版合同。有些则通过权利人与使用人之间的直接交易行使则难以实现。例如,音乐作品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