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机场航空配餐中心经营权公开转让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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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4 页义乌机场航空配餐中心经营权公开转让办 法一 、 转让原则本次公开转让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二 、 公 开 转 让 程 序( 一 ) 公 告 : 由 转 让 方 委 托 交 易 所 义 乌 产 权 交 易 所 网 站 ( ) 、 公司微信平台(y wcqjys) 、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媒 介 发 布 转 让 公 告 。( 二 ) 有 意 参 加 竞 价 者 应 仔 细 阅 读 公 开 转 让 文 件 , 有 疑 问 可 向 转 让 方 和 交 易 所 咨 询 。( 三 ) 本 次 公 开 转 让 所 面 向 的 主 体 , 可 以 在

2、 公 告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向 交 易 所 报 名 , 并 交 纳 竞 价保 证 金 。( 四 ) 报 名 期 间 , 拟 参 加 竞 价 者 可 对 现 场 进 行 察 看 , 但 现 场 察 看 的 费 用 和 安 全 责 任 由 其 自负 。( 五 ) 若在公告期内,有合格竞价人报名,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交易所组织各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和网址进行网络竞价。( 六 ) 通 过 网 络 竞 价 , 确 定 竞 得 人 和 成 交 价 格 , 签 订 成 交 确 认 书 。( 七 ) 交 易 所 在 网 站 上 公 告 本 次 公 开 转 让 成 交 结 果 。( 八 ) 竞 得

3、人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付 清 全 部 款 项 。( 九 ) 转 让 方 与 竞 得 人 签 订 航 空 配 餐 中 心 经 营 权 转 让 协 议 及 其 附 件 。( 十 ) 转 让 方 与 受 让 方 办 理 航 空 配 餐 中 心 的 配 餐 设 备 及 相 关 设 施 移 交 手 续 。三、网络动态报价的程序、注意事项(一)本次网络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由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组成。竞买人应按组织人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登录网络动态报价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并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参与报价。详细操作说明可登陆金马甲网站进行查阅。(二)自由报价阶段:在本阶段竞买人可以对本项目标的

4、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起始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三)限时报价阶段: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该标的自动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 120 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的竞得人,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标的的竞得人,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四)截止到限时报价有效期内,未出现有效更高报价,系统将自动终止报价活动,并在报价页面予以提示。系统将给出一个

5、竞价结果(最高价)通知单来确认最终竞得人及成交信息。四、本项目时间安排竞价程序 时 间竞价报名、领取竞价资料 2018 年 9 月 7 日 至 9 月 13 日 16时 止 ( 节 假 日 除 外 )竞价时间:1、 自 由 报 价 : 2018年 9月 14日 上 午 9:00起 至 10:00止 。2、 限 时 报 价 : 2018年 9月 14日 上 午 10:00开 始 自 动 进 入 限 时 报 价 阶 段 。限 时 报 价 阶 段 可 由 多 个 限 时 报 价 周 期 组 成 , 每 个 限 时 报 价 周 期 为120秒 。保证金结转/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

6、款和交易手续费结算;未竞得人的保证金,于竞价活动结束后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本次竞价活动按照以上时间安排进行,如有调整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五、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及移交手续第 2 页, 共 4 页( 一 ) 款 项 支 付 :1、 竞 得 人 须 预 缴 纳 第 一 年 经 营 权 转 让 费 ( 38.8 万 元 ) 、 佣 金 ( 1.2 万 元 ) , 缴 款 时 间 为成 交 后 3 个 工 作 日 内 ( 即 2018 年 9 月 19 日 16 时 前 ) 。收 款 账 户 :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账 号:33070401600

7、00046474。2、 第 二 年 起 经 营 权 转 让 费 缴 纳 依 照 航 空 配 餐 中 心 经 营 权 转 让 协 议 直 接 交 至 转 让 方 。每年经营权转让费按以下公式计算:本年度经营权转让费=本年度的经营收入A%;(注 : A%是指分红比例,公 式 中 的 A 值是需要竞价确定,报价起始数为 5.0。每年经营权转让费不得低于 38.8 万元:经计算后,年度经营权转让费高于 38.8 万元的,按计算值收取;年度经营权转让费未达到 38.8 万元的,按 38.8 万元收取。 )每年经营权转让费在下一年度 1 月 31 日前一次性付清。如受让方逾期支付的,转让方将向受让方收取每

8、日应付款项的 3作为滞纳金。( 二 ) 合 同 签 订 : 转 让 方 在 竞 得 人 付 清 全 部 款 项 后 1 个 月 内 , 与 其 签 订 航 空 配 餐 中 心 经营 权 转 让 协 议 , 受 让 方 名 称 须 与 报 名 名 称 一 致 。( 三 ) 移 交 手 续 办 理 : 按 照 航 空 配 餐 中 心 经 营 权 转 让 协 议 中 所 列 日 期 前 办 理 经 营 权 转让 移 交 手 续 。六、违约责任( 一 ) 竞 价 人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 视 为 严 重 违 约 , 其 竞 价 人 资 格 无 条 件 取 消 , 竞 价 保 证金 不 予

9、 退 还 ( 竞 价 人 已 签 订 成 交 确 认 书 的 , 该 成 交 确 认 书 无 条 件 解 除 ; 竞 价 人 未 签 订 成 交 确 认 书 的 , 则 不 再 签 订 成 交 确 认 书 ) :( 1) 竞 价 人 拒 绝 成 交 当 日 签 订 成 交 确 认 书 、 并 在 成 交 后 24 小 时 内 不 主 动 要 求 向 交 易所 补 签 的 ;( 2) 竞 价 人 未 按 照 本 文 件 第 五 条 规 定 及 时 付 清 应 付 款 项 的 ;( 3) 竞 价 人 未 按 照 本 文 件 第 五 条 规 定 足 额 支 付 应 付 款 项 的 ( 除 竞 价 保

10、 证 金 不 予 退 还 外 ,其 它 款 项 不 计 息 退 还 ) ;( 4) 竞 价 人 未 按 照 本 文 件 第 五 条 规 定 及 时 签 订 航 空 配 餐 中 心 经 营 权 转 让 协 议 的 ( 除竞 价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还 外 , 其 它 款 项 不 计 息 退 还 ) ;( 二 ) 竞价人未按照转让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竞得经营权资格。竞得人应确保自身资格能符合审批机关等管理部门对受让方资格的要求,否则竞得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其所交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三)若违约人所交的竞价保证金不

11、足以支付其应付交易所佣金的,交易所有权向违约人追诉不足部分金额。(四)按以上条款所列的违约人及其配偶不得参加下一次该经营权报名。(五)转让方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依法撤回竞价标的。若因转让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或客观必要的原因,产权交易机构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会,由此对竞价人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负,竞价人不得向转让方、产权交易所追索竞价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七、其他事项(一)成交后,受让方须在义乌机场独资或控股设立航空食品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 万元人民币;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生产经营,并接受转让方对其营业收入的监督。( 二 ) 经 营 权 转 让 期 限 为 9 年 , 到 期 后 转

12、 让 方 如 仍 拥 有 经 营 权 转 让 委 托 权 限 的 , 经 营 权 转让 期 自 动 延 期 3 年 。(三)受 让 方 应 在 签 订 成 交 确 认 书 后 10 天 内 , 向 转 让 方 交 纳 履 约 保 证 金 100 万 元 或提 供 等 额 的 无 条 件 银 行 保 函 。 履 约 保 证 金 不 计 利 息 , 于 协 议 到 期 时 , 经 双 方 确 认 无 异 议 后 退 回 。(四)航空配餐中心(航空配餐中心的现有的生产场地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在经营权转让期限内产生的所有运营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更换费用。第 3 页, 共 4

13、 页水费按 5.3 元/吨计价,电费按 1.03 元/度 计价,按月收取。如遇电网公司及自来水公司调价,按调价幅度在原水电约定价格上增减。(五)受让方在义乌机场的生产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和民航业法律法规的要求,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保证所提供的餐食质量和卫生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航空食品标准,并自行承担航空食品供应的卫生、安全责任。若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六)受 让 方 不 准 乱 搭 乱 建 , 如 出 现 自 行 搭 棚 建 房 等 违 章 现 象 被 相 关 部 门 处 理 的 , 转 让 方不 负 任 何 责 任 。 经 转 让 方 同 意 , 受 让 方 在

14、 不 改 变 房 屋 结 构 前 提 下 , 可 以 对 房 屋 进 行 装 修 。 转 让期 间 由 受 让 方 新 增 的 建 筑 物 及 附 属 物 、 装 修 物 , 期 满 后 无 偿 归 转 让 方 所 有 , 不 得 拆 除 。 受 让 方须 做 好 消 防 安 全 工 作 , 不 得 从 事 违 法 乱 纪 的 活 动 , 如 发 生 问 题 , 一 切 责 任 由 受 让 方 自 负 。( 七 ) 受 让 方 应 维 护 好 房 屋 内 的 环 境 卫 生 , 垃 圾 应 及 时 自 行 清 运 , 积 极 配 合 相 关 部 门 做好 创 建 工 作 。( 八 ) 配 餐

15、中 心 房 屋 不 得 改 变 用 途 , 须 按 合 同 要 求 使 用 房 屋 , 不 得 挪 作 他 用 , 不 得 转 让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变 相 转 让 。 如 有 类 似 情 况 发 生 , 转 让 方 有 权 收 回 经 营 权 。( 九 ) 房 屋 水 、 电 安 装 及 相 关 税 费 由 受 让 方 承 担 。 安 装 须 由 专 业 人 员 操 作 , 安 全 责 任 由受 让 方 自 行 承 担 。( 十 ) 转 让 期 限 内 如 因 国 家 政 策 改 变 或 因 政 府 规 划 拆 迁 需 要 等 原 因 , 转 让 方 决 定 提 前 终 止合 同 的 (

16、转 让 方 提 前 通 知 受 让 方 , 受 让 方 须 无 条 件 服 从 ), 不 视 为 转 让 方 违 约 , 并 且 对 因 此 造 成受 让 方 的 损 失 , 转 让 方 除 退 还 受 让 方 已 交 的 合 同 未 履 行 期 间 的 经 营 权 转 让 费 外 , 不 再 承 担 赔 偿 、补 偿 责 任 。( 十 一 ) 意 向 受 让 人 必 须 事 先 向 产 权 交 易 所 按 规 定 缴 纳 竞 价 保 证 金 , 未 按 规 定 缴 纳 竞 价保 证 金 的 , 不 能 参 加 竞 价 会 。 尽 量 采 用 高 带 宽 、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准时进入竞价系

17、统。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价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十二)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价人应在限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十三)网络竞价的起始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产权交易所有权在网络竞价前,调整网络竞价清单的顺序(即对公告清单标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请各竞价人务必在出价前核对标的名称,以免出错。(十四)若由于竞价人采用的网络环境不畅等原因、或未按规定时间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造成竞价不能正常进行,造成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十五)交易所提醒竞价人妥善保存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行为,均视为竞价人亲自办理,报

18、价与交易结果由竞价人承担全部责任。(十六)网络竞价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如系统故障、设备故障、停电等)造成竞价须中止的情况,交易所有权中止该次竞价,并在恢复正常后继续启动该次网络竞价。( 十 七 ) 如 遇 特 殊 情 况 , 产 权 交 易 所 在 竞 价 会 前 可 对 竞 价 资 料 进 行 修 正 , 如 有 修 正 或 有其 他 未 尽 事 宜 , 将 通 过 公 司 网 站 、 微 信 予 以 公 布 , 并 在 竞 价 会 开 始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公 开 告 知 全体 参 加 竞 价 人 。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导 致 本 次 活 动 无 法 继 续 的 , 公 开 转 让 终 止 。八 、 附 则(一)竞价人在报名时应按交易所要求向交易所出具书面的报名表 ,该报名表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为通知送达地址,送达地址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交易所。交易所发出的通知以该送达地址向竞价人投递,即视为有效送达到竞价人。(二)本文件未尽事宜,在 航 空 配 餐 中 心 经 营 权 转 让 协 议 及其附件中另行明确,竞价 人 可 到 交 易 所 查 阅 、 复 印 , 也 可 自 行 在 交 易 所 网 站 下 载 。 本文件相关概念和事项由转让方和交易所负责解释。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第 4 页, 共 4 页2018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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