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阳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流程图一、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流程图:不属管辖范围的来信、来访、网上投诉、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批转信访件登记(时限:即时)呈局领导批示(时限:即时)相关科室、监察支队调查、办理,信访室跟踪督办(时限:25 天)办理结果报告局领导,存档归卷(需书面答复信访人的,时限:5 个工作日;不需书面回复的,在调处现场答复)告知不予受理(即时)二、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图立 案 登 记调 查 取 证按 处 罚 权 处 理审 核 决 定编 写 调 查 报 告填 写 环 保 行 政 处 罚 建 议 书 与 调 查 报告 一 并 上 报 市 环 保 局支 队 提 出 行 政 处 罚 意 见听 取 被 处
2、 罚 单 位 陈 述环 保 局 案 审 委 员 会 对 案 件 进 行 进 行 审 议 ,陈 述 全 过 程 ,举 证 并 提 出 处 罚 意 见环 保 局 签 发 环 境 违 法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通知 书 送 达 签 收强 制 执 行结 案 归 档三、行政复议不属于受理范围、 资料不齐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不规范的申请人书面或口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依法进行审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情况复杂的可申请延长,延长时限不得超过 30 日)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内容(时限:5 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对行政复议决
3、定不服的,可在 15 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四、污染源监察工作计划管理收集信息排污申报建立档案污染源台帐制定计划现场监察计划现场监察查生产及工况查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查污染物排放记录检查情况填写污染源现场记录表一 般 问 题 , 当 场 指 正 违 章 , 填 发 环 境 现 场 监 察 有 关 文书违 法 , 填 发 环 境 违 法 行 为 改 正 通 知 书 进 入 行 政 处罚 程 序填制监察工作台帐(监察工作日志、月报、季报、年报、分类报表及专题报告)视情处理定期复查总结归档正常异常五、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收集信息现场监察听取建设单位介绍对有“环评”及“三同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对无“环
4、评”及“三同时”审批意见的,进行处理视情处理正 常 异 常处 罚 对 未 投 入 生 产 或 使用 的 上 报定期复查总结、归档六、现场处罚出 示 执 法 证 件调 查 、 取 证告 知听 取 当 事 人 的 陈 述 和 申 辩现 场 处 罚结 案 、 归 档七、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调查和处理现场处理采取应急措施,控制污染必要时通报或疏散周围群众和单位向当地环境行政执法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污染事故现场勘察技术调查现场调查报 告审查人员组成审查内容确定赔偿金额,提出处理决定追究环境法律责任,进行行政处罚送达与执行结案归档现场调查报告依法处理八、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登记审查管辖权审查时效审查是 否
5、 立 案 受 理 最 迟 应 在 接 到 申 请 之 日 起 7 日 内 做 出 决 定对 不 符 合 受 理 条 件 的 , 告 知 当 事 人 等 解 决 问 题 的 途 径对 符 合 立 案 受 理 条 件 的 , 正 式 立 案 受 理汇 总 分 析 , 理 顺 案 情 , 辨 明 是 非 , 分 清 责 任调 解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和鉴定审 理结 案立卷归档九、 “12369”投诉处理随即当日20 日内20 日内 5 日内来电、来信、来访、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批转信访件交领导呈批并登记、分转支队处理件现场调查处理结果区、县监察大队处理件现场调查处理结果整理汇报(回复)材料回复有关部门及投诉者十、办理夜间施工证明施 工 单 位 申 请 ( 带 监 理 证 明 ) 领 取 申 报 表 ( 市 环 保 局 监 察支 队 办 理 ) 环 境 监 察 人 员 现 场 核 实 审 批 政 务 大 厅 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