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 山 樱 花 公 园 一 期 绿 化 工 程 ( 橘 场 区 块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 三门县农业林业局招标代理人 : 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 一 七 年 十 二 月南山樱花公园一期绿化工程(橘场区块)招标文件三 门 县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文 件项目名称:南山樱花公园一期绿化工程(橘场区块) 招 标 人:三门县农业林业局(盖章)联 系 人:舒红锁联系电话:0576-83321362招标代理人: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联 系 人:黎恩联 系 电 话 :057683332359二 一 七 年 十 二 月南山樱花公园一期绿化工程(橘场区块)招标文件1目 录第一卷 .3第一章
2、 招标公告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招标文件 .103. 投标文件 .114. 投标 .135. 开标 .136. 评标 .147. 合同授予 .14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69. 纪律和监督 .16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6第三章 评标办法 .17评标办法前附表 .171. 评标方法 .182. 评审标准 .183. 评标程序 .18评标办法附件 .2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1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22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25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5第五章 预算价 .56第六章 图 纸 .57南山樱花公园一期绿化工程(橘场区块)招标文件2第七章
3、技术标准和要求 .581. 技术规范及标准 .582材料质量要求 .583工程管理的要求 .59第四卷 .61封面 .62一、投标函 .64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65三、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66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66五、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67六、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 .68七、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69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 .70南山樱花公园一期绿化工程(橘场区块)招标文件3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南山樱花公园一期绿化工程(橘场区块)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山樱花公园一期绿化工程(橘场区块)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招标
4、人为三门县农业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早樱种植数量为 1800 株,规格为 D67 枝下高 80cm。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及施工说明所包含的绿化工程等。本工程预算价为人民币 460501 元,计划工期: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预验收,养护期一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资质:参与投标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具有绿化种植相关经营范围。(2)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或林业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书专业不明,必
5、须提供大专院校园林专业或林业专业的毕业证书),无在建工程。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页面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预算书、招标资料。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 月 5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点为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开标室见四楼 LED 屏幕)。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
6、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交易证处于有效期内,如未办理或已过期的,请提前至交易中心财务室缴费办理。南山樱花公园一期绿化工程(橘场区块)招标文件4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和浙江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 /)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舒红锁,联系电话:0576-8332136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珊珊,联系电话:057683332359三门县农业林业局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17 年 12 月 29 日南山樱花公园一期绿化工程(橘场区块)招标文件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7、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三门县农业林业局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蟹山路 18 号联系人:舒红锁电话:0576-83321362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门县大湖塘新区广场路 22 号交通大楼三楼联系人:王珊珊电话:0576833323591.1.4 工程名称 南山樱花公园一期绿化工程(橘场区块)1.1.5 建设地点 三门县南山樱花公园(橘场区块)1.2.1 资金来源及 出资比例 政府 100 %;国有 / %;集体 / %;私营 / %;外资 / %;其他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及施
8、工说明所包含的绿化工程等。1.3.2 工期要求 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预验收,养护期一年。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条件:参与投标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具有绿化种植相关经营范围。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或林业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书专业不明,必须提供大专院校园林专业或林业专业的毕业证书),无在建工程。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接受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 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
9、求: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如需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南山樱花公园一期绿化工程(橘场区块)招标文件61.12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其他材料:1)预算书;2)其它提供的资料。2.2.2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3.1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1)封面;(2)投标函(投标文件格式一) ;(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二) ;(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投标文件格式三) ;(5)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四) ;(6
10、)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五) ;(7)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六) ;(8)证书材料(提供以下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可辨,复印件要求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原件带入开标现场备查,如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模糊不清,又无法提供原件核对,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企业营业执照 ;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专业不明,必须提供大专院校园林相关专业或林业专业的毕业证书) 。3.2.1 预算价及报价浮动幅度 预算价:460501 元,报价有效浮动幅度范围 20%25%。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
11、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3.4.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 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6.1 投标文件其它 格式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 A4 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3.6.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包括证书复印件) 。3.6.5 投标文件装订补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6.5 项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建议采用封胶
12、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采用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1.2 投标文件密封 及装订 投标文件必须采取密封南山樱花公园一期绿化工程(橘场区块)招标文件7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 件 否4.2.5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交易证处于有效期内,如未办理或已过期的,请提前至交易中心财务室缴费办理。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本工程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和项目负责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13、(须为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证件以及不能在身份证阅读器上阅读的第二代身份证均无效)参加开标会议,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以上人员未能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文件不予签收。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中心将为投标人提供无偿的刷卡服务)5.1 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 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和人员到场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并签字确认;(2)开标顺序:待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结束,评审结果公布后再抽取下浮数。投标人对密封情况、人员到场情况和开标有异议的,应该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7.3.1
14、 工程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由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其中质量占 50%,人员设备占 25%,安全文明施工占 25%。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2 票据要求 本项目要求承包人开具的发票为:增值税发票。 10.3 其他1、经查实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中标人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记录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记录)。南山樱花公园一期绿化工程(橘场区块)招标文件81. 总则1.1 工程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
15、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工程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工程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工程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16、3.3 本招标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资质、资格和其他等要求。(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建市200848 号)第九条执行,同时在本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原承接(包括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工程项目未通过竣工(交工)验收的(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记录为准) ,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
17、0 天(含) ,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停工的书面证明原件) 。3)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 120天(含) ,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可承接其他项目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原件和竣工(交工)报告原件) 。如发生以上情形,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截止日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现场公告牌、管理部门的网站或文件中载明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的,均视为已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