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欢迎下载郭女士与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该中介公司代理郭女士一套两居室房屋的出租事宜。郭女士不久后发现,自己的两居室被中介公司改造成了一套五居室的群租房。郭女士起诉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郭女士起诉称,中介公司擅自将房屋拆改成五个单独隔间,并以单个隔间为单位,向五个不同的租房户出租,中介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中介公司辩称,他们确实存在打隔断问题,但隔断都是胶粘的,没有影响房屋的承重墙,属于适当装修,最多三天就可以拆除,不同意解除合同。法院经审理认为,郭女士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属合法有效。出租房屋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本案中,该中介公司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使用性质,将房屋由两居室隔成五居室对外出租,违反了双方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其辩称打隔断属于适当装修的理由依据不足,不予采信。郭女士要求确认合同解除、腾空房屋并恢复原状、赔偿租金损失的请求,理由正当,予以支持;其要求赔偿违约金的请求,应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此判决现已生效。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