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沙区黄阁镇片区污水末端收集处理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八年八月目 录第 1 章 投标邀请函 .1第 2 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3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4二、投标须知 .7(一)总则 .7(二)招标文件 .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3(五)开标 .15(六) 评标 .15(七)合同的授予 .16第 3 章 监理合同 .18第 4 章 投标文件格式 .45第 5 章 评标办法 .531第 1 章 投标邀请函2投标邀请书致: 投标人名称 1南沙区黄阁镇片区污水末端收集处理系统工程施工监
2、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规模:详见招标公告。22 监理服务内容:详见招标公告。23 工程建设地点为:广州市南沙区。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 年 月 日,施工总工期暂定 日历天。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 合格 标准。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 2.8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4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7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 2 号南沙城商务楼 A 栋 2 楼(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
3、交易部)。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 2 号南沙城商务楼 A 栋 2 楼(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大道中 148 号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4971811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335 号联 系 人:朱工 联系电话:18825189219 日 期: 年 月 日3第2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4一、投标
4、须知前附表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2.2.1 工程名称 南沙区黄阁镇片区污水末端收集处理系统工程施工监理2 2.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3 2.2.3 建设规模拟在南沙区黄阁镇片区范围内对市政污水末端管网进行建设,完善四大村(大塘村、莲溪村、东里村、大井村)和坦尾村等两大区域的污水末端管网,充分收集到上述各地的污水,排入市政污水干管。污水管道的管径为DN500DN800,总长度约14km。4 2.2.4 工程投资额 总投资约9697.95万元,建安费约7416.49万元。5 2.2.5 监理目标(1)施工工期计划: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2)质量目标:合格。(3)投 资
5、 控 制 目 标 : 投 资 控 制 在 政 府 批 准 的 工 程 投 资 总概算内。(4)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6 2.3.1 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7 2.3.2 监理服务期从中标人收到招标人中标通知或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进场动员会开始算起,至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之日止(以后到日期为准)。准备
6、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8 3.1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9 4.2投标人资质要求 按招标公告要求。10 4.6监理人员专业配套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11 4.5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512 13.1监理报价方式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3.897264万元。按照招标文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 670号)
7、文件所规定的计价方式结合招标文件规定自行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 16.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8万元,缴纳时间在开标之前,递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上。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操作指引详情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15 5.1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6 8.1 投标答疑招标答疑会:招标人不召开专场招标答疑会。招标答疑:要求对招标文件
8、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收到招标文件5个日历天内(截止至 年 月 日上午 )(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须加盖公章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以下邮箱地址(请写明投标人名称及所投标段名称)E-mail: 逾期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解答。投标人在收到答疑的书面回复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7 17.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本)、副本(四本)及与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光盘(内有投标文件资料、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618 19.1投标文件提交地
9、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广 州 市 南 沙 区 黄 阁 镇 人 民 政 府提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室提交时间:2018年10月17日上午9时0分至2018年10月17日上午9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上午9时30分。备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若为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则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19 24.1 开标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7日上午9时30分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0、室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20 27.1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估法21 33.1履约保证金额 本项目不需递交履约保证金22 34.1 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应按招标人通知规定的日期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23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本项目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监理-市政排名为准。24 其他1、投标文件语言:汉语。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3、本次招标包括招标公告、发售标书、标前场地踏勘及答疑会、标书送达、开标、评标、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11、8个阶段。7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1“招标人”(即委托人)指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1.2“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指 / 。1.3“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1.4“承包商”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1.5“招标代理”指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6“设计人”指 / 。1.7“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1.8“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1.9“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2、招标说明2.1本招标工程项目
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监理单位承担监理服务,确保本工程能按期、优质、经济地建成。2.2工程概况2.2.1工程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2.2.2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2.2.3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2.2.4工程投资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2.2.5监理目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2.3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及监理专业配套要求2.3.1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2.3.2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源3.1 本招
13、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4合格的投标人(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8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
14、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及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2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投标须知第9条发出的补充通知:第1章 投标邀请函第2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3章 监理合同第4章 投标格式文件第5章 评标办法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