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税收政策讲解,2020年4月30日,敬法,崇德,政策汇总,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5.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6号,4.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发布,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支持复工复产2项,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 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