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经典案例: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这是一宗近年在保险界影响很大的案例: 20xx年10月5日,谢某向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申请投保人寿险100万元,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200万元,并填写了投保书。10月6日信诚人寿向谢某提交了一份盖有其总经理李源祥印章的信诚运筹建议书。谢某按照信诚人寿的要求及建议书的规定,缴纳了首期保险费11944远。信诚人寿审核谢某的投保资料时发现,谢某投保投保高达300万元的保险金额,却没有提供相应的财务状况证明。为防范道德风险,保险公司一般对高保额保单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因此,10月10日信诚人寿向谢某发出照会通知书,要求谢某10日内补充提供有关财务状况的证明,并按核保程序要求尽兴 身体检查,否则视为取消投保申请,将向其退回预交保费。10月17日,谢某到信诚人寿公司进行了身体检查,但仍未提交财务状况证明。10月18日凌晨谢某在其女友家中被其女友的前男友刺杀致死。10月18日上午8时,信诚人寿接到医院的体检结果,因谢某身体问题,需要增加保险费才能承保。信诚人寿再次发出书面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