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欢迎下载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文件消监字2008216号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开展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的通知各消防支(大)队、消防监督处(科),防火部科研所、重点一处、重点二处、建审处、验收办、奥运办、受理室:近年来全国发生多起人员聚集场所亡人恶性火灾,主要原因是未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设计要求,使用相应燃烧等级的装修材料,致使火灾危险性上升,造成严重人员伤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使用,2005年4月15日,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布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并于2005年8月1日开始实施。该规范明确规定对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进行见 -1-证取样检验。为认真贯彻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暂行办法,规范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施工与消防验收工作,总队决定,自2008年4月开始,在全市开展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见证取样检验的依据根据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