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小学校园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招 标 单 位: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小学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 O 一二年十一月2目 录目 录 .2第一章 投标须知.3一、投标须知前附表.3二、投标须知修改表.6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10(一)总则.10(二)招标文件.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21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4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24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7(一)总则.27(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30
2、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30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80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88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88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88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883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 GZZB2010-007-2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1 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海珠区江
3、南大道中小学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招标代理: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州房建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 2 2.2.1 工程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小学校园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3 2.2.2 建设地点 海珠区益丰中街 13 号4 2.2.3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校园运动场、风雨操场改造,总改造面积 3064,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5 2.2.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6 2.2.5 质量标准 合格7 2.5.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运动场、风雨操场改造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 2.
4、5.2 工期要求 2013 年 月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100 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10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1 资格审查方式 电子化资格后审。12 13.1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执行。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4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4 16.1 投标担保1 收取方式:方式一:由交易中心代
5、收。2.投标担保额度: 2 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6.1 款。15 7.5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16 5.1 踏勘现场时间:自 2013 年 3 月 18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海珠区益丰中街 13 号投标单位自行勘察并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准确性进行复核,如有误差必须在答疑中提出,否则视为已认可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内容。17 8.1 招标答疑1.方式:网上答疑:2. 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6、 10 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7 日4. 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123456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8.1 款。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8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部分组成。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 套。20 19.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文件的递交起始时间:2013 年 3 月 18 日 9 时 00 分。截止时间: 2013 年 4 月 8 日 9 时 00 分。2.地点
7、: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1 20.4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1. 起始时间:2013 年 4 月 8 日 9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3 年 4 月 8 日 10 时 00 分。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2 24.1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1.开标开始时间: 2013 年 4 月 9 日 9 时 00 分 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3.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3 33.4 开标评标办法 商务综合诚信
8、评标法24 38.2 履约担保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 10%。5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25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045431.16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28761.8 元,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54860.96 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27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X 从 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28 评标委员会人数组成人数: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综合组的成员可由经济评委组成,该评标委员会由 5 人或以
9、上单数组成。29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企业排名为准。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同时具有招标要求专业资质的投标人,专业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其承接该工程所需专业的最高分为准。采用专业企业资质进行招标的,如属 8 个专业综合诚信排名(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建筑幕墙专业、建筑智能化专业、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桥梁工程专业、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企业)之内的专业承包企业,分别按照相应的专业综合诚信排名分数计算投标人得分;如无专业诚信排名的,计算其
10、施工企业排名。30 13.4、13.5.2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有关条款3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60 日诚信分6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 GZZB2010-007-2 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
11、站(网址:http:/)下载查阅。条款号:11.2 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6)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条款号:11.3.1 投标函部分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9)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扫描件,原件备查) 。(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 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条款号:5.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
12、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现文: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投标单位自行勘察并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准确性进行复核,如有误差必须在答疑中提出,否则视为已认可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
13、有内容。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条款号:11.3.1 投标函部分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3.1 投标函部分:(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 投标函 (格式见第四章) ;7(4)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格式见第四章) ;(5) 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 (格式见第四章);(6)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
14、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7)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格式见第四章) ;(8)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9)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扫描件,原件备查) 。 (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 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现文:11.3.1 投
15、标函部分:(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 投标函 (格式见第四章) ;(4)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格式见第四章) ;(5) 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 (格式见第四章);(6)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7)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格式见第四章) ;(8)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
16、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8条款号:13.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2 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现文:13.2 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
17、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时,如发现工程量单中有缺项,漏项或漏列时,必须在招标答疑时提出,视为该缺项、漏项或漏列工程项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内,在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条款号:13.4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4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
18、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 12 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调整原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文:13.4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投标单位的投标综合单价不得高于相对应的现行定额计价标准,主要材料的价格不得高于施工期的现行市场价及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 ,否则,结算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的 13.5.3
19、 款规定计算) ,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条款号:13.5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9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现文: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条款号:13.5.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5.2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
20、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现文: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只是主材变更的,则只调整主材价格,其他不变。没有材料价格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实际使用的厂家、品牌、规格、质量等结合市场行情进行确定。条款号:13.5.3 修改类型
21、:修改原文: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现文: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工程项目,则作为新增项目(是否为新增项目由招标人确定) ,结算时按省、市建委颁发的现行执行定额计算。材料价格在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常用材料综合价中有对应的,按施工期间的综合价计算,其他材料价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实际使用厂家、品牌、规格、质量等结合市场行情进行确定。取费标准按施工期间对应的广州市计费文件规定,预算包干费按 1%,措施项目费不另计算,变更部分的下浮率按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最高限价-中标价)最高限价&100%) 。条款号:13.5.4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现文:本工程的结算造价最终以海珠区财政部门审核的工程结算价为准。支付时间根据海珠区财政部门最终的拨款时间确定。10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