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广播电视大学乾安管理站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2017ZHYX1123采 购 人: 吉 林 省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乾 安 管 理 站采购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2017 年 11 月- 1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2 -第三章 合 同 .- 20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0 -第五章 评标标准和办法 .-36-第六章 采购清单及要求 .-42-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广播电视大学乾安管理站委托,对招标编号为 2017ZHYX1123 的吉林省广播电视
2、大学乾安管理站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项目名称:吉林省广播电视大学乾安管理站办公家具采购项目;2.2采购内容及数量:电脑及办公两用桌 27张、会议主席台 4张、会议条桌 48张、演讲台 1个、茶几 11个、4.5 米会议桌 1张、3 米会议桌 1张、会议椅 122张、弓字椅 27张、主席椅 8张、单人沙发 22张、图书室书柜 2组、阅览室书柜 8组,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3采购预算:315800 元;2.4交货地点:乾安县凤鸣大街 1246号;2.5用 途:用于吉
3、林省广播电视大学乾安管理站办公、会议等;2.6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 15日内。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1月 28 日2017 年 12月 4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0至 16:00 (北京时
4、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3 -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套)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本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2月 19日 13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 996号力旺广场 B座 8楼会议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保函;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
5、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八、联系方式采购人:吉林省广播电视大学乾安管理站地 址:乾安县凤鸣大街 1246号联系人:窦工电 话:13353170818采购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 996号力旺广场 B座 8楼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25监督部门:乾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电 话:0438-8225225-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 招标人采购人:吉林省广播电视大学乾安管理站
6、地 址:乾安县凤鸣大街 1246号联系人:窦工电 话:133531708182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 996号力旺广场 B座 8楼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25项目名称 吉林省广播电视大学乾安管理站办公家具采购项目3招标编号 2017ZHYX11234 交货地点 乾安县凤鸣大街 1246号5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6 出资比例 100%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8 采购内容及数量电脑及办公两用桌 27张、会议主席台 4张、会议条桌 48张、演讲台 1个、茶几 11个、4.5 米会议桌 1张、3 米会议桌 1张、
7、会议椅 122张、弓字椅 27张、主席椅 8张、单人沙发 22张、图书室书柜 2组、阅览室书柜 8组,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9 采购预算 315800元10 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11 质量目标 合格12 投标人合格条件、 能力和信誉财 务 要 求 : 提 供 2016年 度 财 务 报 表 ;信 誉 要 求 : 拒 绝 列 入 政 府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记 录 期 间 的 企 业 或 个 人 投 标。 信 誉 良 好 ,须 提 交 处 于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状 态 , 没 有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 、 投 标 资 格 被 取 消 、财 产 被 接 管 、 冻
8、 结 、 破 产 状 态 。 近 3年 ( 20142016年 ) 没 有 出 现 违 法 违 规或 失 信 行 为 , 没 有 骗 取 中 标 和 严 重 违 约 的 承 诺 书 原 件 。( 承 诺 书 有 法 定 代 表人 签 字 或 盖 章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1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14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 15天(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各 投 标 人 须 在 截 止 时 间 前 将 对 招 标 文 件 等 需 澄 清 的 问 题 以 书 面方 式 ( “书 面 方 式 ”包 括 手 写 、 打 印 、
9、印 刷 , 本 文 件 下 同 ) 盖 公 章 后 递 交 到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逾 期 不 在 接 收 任 何 问 题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1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北京时间)16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7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12月 19日 13时 00分(北京时间)1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后 90天(日历天)19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6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
10、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 2017年 12月 18日 15时前(北京时间)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及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收款人全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账 号:420022140920012559420 近 3年完成的类似 业绩 近 3年,指 2014年 1月 1日起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21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 仲裁情况 近 3年,指 2014年 1月 1日起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22 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壹
11、份,副本肆份.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23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24 封套上写明招标编号: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_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6 -2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 996号力旺广场 B座 8楼会议室2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 年 12月 19日 13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 996号力旺广场 B座 8楼会议室27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有关技术、经济等
12、方面的专家,共 5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代表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8 推荐中标候选人按国家招标投标法第 41条第 1款关于“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原则,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由招标人授权评委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29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营业执照、相关承诺书等,提供原件。30 付款方式 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31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内容有不符之处,以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内容为准。- 7 -二、投标人须知1.总则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投标
13、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8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1.1适用范围1.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1.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1.2定义1.2.1“招标人”是吉林省广播电视大学乾安管理站 。1.2.2“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2.3“供应商”是指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特指响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也被称为投标人。1.2.4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8 -1.3合
14、格的货物和服务1.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1.3.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1.4.供应商的合格条件的要求1.4.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款。1.4.2本项目不准转包、分包及挂靠。1.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4
1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5.投标费用1.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此次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 -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构成2.1.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格式(4)评标标准和办法(5)技术需求及其他要求2.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
16、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任何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要求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以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协同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澄清文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2.2.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将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的供应商。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确认,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