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 年度部门决算填报说明一、部门职责路南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1、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发挥服务保障职能。积极推进执行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效预防和依法严惩职务犯罪。检察监督,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2、公诉和审判监督:审查起诉;对上诉、抗诉案件及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出庭支持公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
2、一正确实施。3、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4、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理全县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5、司法辅助:保障办案安全、负责全县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开展全县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等工作。6、涉检信访办理: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办理对公检法三机关及工作人员阻碍
3、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或申诉,办理对本院办案中违法行为的控告或申诉,受理民事监督案件。7、举报管理、刑事申诉及涉检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受理初核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受理、审查和复查当事人不服的刑事申诉案件;统一办理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复议案件,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开展司法救助工作。8、综合业务管理:确定全县检察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和措施,部署检察工作任务;进行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开展涉农检察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监督;统筹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开展检察部门思想政治工作、检察宣传
4、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检务公开。二、机构设置情况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规格经费保障形式政治部 行政 副科级 财政拨款检务保障部 行政 副科级 财政拨款刑事诉讼监察部 行政 副科级 财政拨款诉讼监督监察部 行政 副科级 财政拨款案件管理部 行政 副科级 财政拨款3三、单位绩效预算信息1、总体目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效预防和依法严惩职务犯罪。 检察监督: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检察事务管理: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圆满完成。2、实现
5、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查办职务犯罪:参与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指导全县在逃职务犯罪案件追逃追赃工作,推进全县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组织指挥或参与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分析全县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对策;承办检察院反贪反渎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请示;研究制定全县反贪反渎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指导全县在逃职务犯罪案件追逃追赃工作,推进全县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履行检察机关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采取多种方式,预防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侦查监督: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
6、等职能。公诉和审判监督:审查起诉;对上诉、抗诉案件及再审案件进行审查;4出庭支持公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理全县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司法辅助:保障办案安全、负责全县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授
7、衔和管理工作;开展全县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等工作。涉检信访办理: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办理对公检法三机关及工作人员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或申诉,办理对本院办案中违法行为的控告或申诉,受理民事监督案件。举报管理、刑事申诉及涉检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受理初核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受理、审查和复查当事人不服的刑事申诉案件;统一办理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复议案件,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综合业务管理:确定全县检察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和措施,部署检察工作任务;进行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建设
8、;开展涉农检5察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监督;统筹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开展检察部门思想政治工作、检察宣传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检务公开。四、决算汇编基本情况2017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 个,为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2017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 1 个,为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五、预算执行情况1.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分析(1 )本年收入 1219.67 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63.9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 100.09 万元,增加原因主
9、要为人员工资经费的增加。(2 )本年支出 1319.7 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156.79 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经费、如员额制工资改革绩效奖金、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比上一年大幅增多。(3 )年末结转和结余 100.06 万元,比上年减少 267.96万元,因财政收回结转结余资金。62.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分析2017 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 992.26 万元,调整预算数 1219.67 万元,决算数 1219.67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0.06 万元。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227.41 万元,主要由于人员工资经费的增多,以及我院办案量的加大导致各项办公办案经费的增多。 3、机关运
10、行经费安排情况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 395.3 万元,主要包括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水电费、办公取暖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7 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总额 22.72 万元,年初预算数 9.1 万元、上年决算数 39.87 万元,同比减少 17.15 万元,同比下降 43%,减支主要原因为 2017 年完成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工作减少了公车运行维护费。具体情况如下:1. 2017 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72 万元,同比减少17.15 万元,同比下降 43%;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9 辆
11、,与上年持平 2. 2017 年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上年未发生支出。3.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上年未发生支出。74.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5、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2017 年度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数 4.5 万元,决算数 2.95 万元,比年初预算节减 1.55 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性资金。2017 年政府采购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车辆保险费。6、国有资产信息截止 2017 年末,部门资产总额 3624.01 万元,较年初增加 741.44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2414.18 万元,较年初增加762.5 万元;固定资产 1209.86 万元,较年初减少 21.06 万元;固定资产中,交通工
12、具年末 380.89 万元,年初 433.19 万元,减少 52.3 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年末 640.52 万元,年初609.28 万元,增加 31.24 万元。 六、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8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5.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七、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