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一月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华龙编制单位: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华龙建设单位: 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话: 13777376977传真: 邮编: 310000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鸿达路 287 号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目 录前言 .11、总论 .31.1 验收监测目的 .31.2 验收监测依据 .32、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52
2、.1 项目地理位置 .52.2 工程概况 .62.3 生产设备 .72.4 总平面布置 .92.5 贮运方式 .92.6 工艺流程 .103、主要污染源及污染防治设施概况 .113.1 废水污染源及治理设施 .113.2 废气污染源及其治理设施 .113.3 卫生防护距离核查 .114、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135、验收监测内容 .156、监测分析方法 .166.1 监测分析方法 .166.2 质量控制 .167、监测结果及评价 .17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7.1 监测时间 .177.2 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 .178、环境风险防范 .209、环境管理检查 .
3、229.1 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229.2 环保管理机构与环境管理体系 .229.3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2210、结论与建议 .2410.1 环保执行情况 .2410.2 废水监测结论 .2410.3 废气监测结论 .2410.4 总结论 .2510.5 建议 .25附件附件 1: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附件 2:危废经营许可证附图附图 1:企业重要环保措施照片附表附表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 验收登记表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0前言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
4、区桥南区块鸿达路 287 号,租用杭州永通实业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并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厂房进行改造,主要从事废旧铅酸蓄电池、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贮存,不进行废旧电池的后续拆解、资源回收等工序。2016 年 10 月我公司委托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编制完成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 年 12 月 15 日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萧环建20161371 号),审批规模为:废旧电池年
5、周转量 3 万吨,其中废铅酸蓄电池 2.8 万吨、废锂离子电池 0.2 万吨。2017 年 4 月我公司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浙危废经第217 号)“核准类别为:废旧铅酸蓄电池,核准能力为 28000 吨/年,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目前公司项目已建设完成,其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规定,本次自主验收范围为:年周转 3 万吨废旧电池(其中废铅酸蓄电池 2.8 万吨、废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1锂离子电池 0.2 万吨)项目及其配套的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2017
6、 年 9 月 11 日我公司委托浙江鼎清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检测工作。根据检测结果及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和规定,我公司编制了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21、总论1.1 验收监测目的(1)通过调查和监测,评价我公司年周转 3 万吨废旧电池(其中废铅酸蓄电池 2.8 万吨、废锂离子电池 0.2 万吨)项目中排放的大气、水污染物是否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要求;核实污染物
7、的排放总量;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2)通过调查和监测,考核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各项指标是否达到工程设计要求,检查其排污口是否规范,检查公司的环境管理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1.2 验收监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年 11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发布,根据 2017 年 7 月 16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3)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1第
8、13 号令);(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 288 号令);(6)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管理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3规定(浙环发200989 号);(7)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 管理办法(浙环发200712 号);(8)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第二版(试行)(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9)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 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426 号);(10)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20 号 );(11)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
9、响报告书(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12)关于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萧环建20161371 号;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42、建设项目工程概况2.1 项目地理位置2.1.1 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项目租用杭州永通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鸿达路 287 号的现有闲置厂房。项目地理位置见图 2-1。图 2-1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2.1.2 项目周边敏感点核查本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核查情况见表 2-1。本项目位置 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5表 2-1 本项目周
10、边环境敏感目标核查情况序号 保护对象名称 方位距离仓储间最近距离规模敏感性描述保护级别1 红垦小区 东北 950m 集聚区 一般2 江南十七组 东南 990m 集聚区 一般3 盛东村 南 1250m 集聚区 一般4 盛中村 西南 1500m 集聚区 一般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5 红旗河 南 50m附近段宽 20m较敏感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水质维持现状6 先锋河 北 950m附近段宽 36m一般7 区域环境空气 敏感 环境空气二级2.2 工程概况项目名称: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5990 其他仓储业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鸿达路287 号。 建设规模:回收、贮存和转移废旧电池共计 3 万 t/a,其中废旧铅酸蓄电池 2.8 万 t/a,废旧锂离子电池 0.2 万 t/a,本项目实施后回收废旧电池数量不定,一次最大暂存废旧电池量为 30t,废旧电池暂存时间最长不超过 60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