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博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563850 上传时间:2018-10-20 格式:DOC 页数:31 大小:1.17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惠州博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惠州博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惠州博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惠州博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惠州博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惠州市博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修改方案(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项目)(公示简本)博罗县人民政府二一六年八月I目 录一、概况 .1(一)区域概况 .1(二)现行规划编制及实施概况 .2二、规划修改的依据 .4(一)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 .4(二)相关规划及其他基础资料 .6三、规划修改的原则 .6四、规划修改的原因 .7(一)项目建设的背景 .7(二)项目建设的原因 .9(三)规划修改的可行性 .11(四)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12五、规划修改对象 .13六、规划修改具体情况 .15(一)调入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情况 .16(二)调出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情况

2、.19(三)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修改 .21(四)土地用途分区及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的修改 .23(五)主要约束性指标修改情况 .24(六)耕地占补平衡分析 .251一、概况(一)区域概况博罗县位于广东省东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北端,东江中下游北岸,东与惠州市区相接,南与东莞市隔江相望,西连增城区,北靠龙门县、河源市区,毗邻港澳地区,在半径 100 公里范围内有广州、香港、深圳、惠州、东莞、河源等 6 座大中城市和惠州机场、深圳机场、广州白云机场以及大亚湾港口,是珠三角和穗港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京九铁路经济增长带的咽喉地带。博罗县是珠三角最大的可连片开发的县区,是广东省两个全国百强县之一。近年来,博罗

3、县以“ 稳增长、调结构、优生态 、惠民生、促发展”为指导,按照 “南承北连,西聚东拓,差异发展, 绿色崛起”的区域发展战略,以实施 博罗县发展建设规划(2012-2030 年)为总抓手,全面推进集聚提升区、重点发展区、生态发展区等三大主体功能区建设,重点打造高端电子信息、汽车、旅游、金融和 优势传统产业等五大产业,社会经济发展迅速。2014 年博罗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501.05 亿元,同比增长14.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43.76 亿元,同比增 长 4.90%;第二产业增加值 275.54 亿元,同比增长 21.10%;第三 产业增加值 181.75 亿元,同比增长 5.30%。固定

4、资产投资 230.40 亿元,对比 2013 年同期增长 23.00%。2014 年户籍总人口 86.10 万人,其中非 农业人口 24.51 万人。2图 1-1 博罗县区位示意图(二)现行规划编制及实施概况1、现行规划编制情况惠州市博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以下简称“ 现行规划”),于 2011 年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复 实施。 规划期限为2010-2020 年, 规划基期年为 2009 年。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根据现行规划,规划期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50477.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45478.0 公顷;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3172.0 公顷以

5、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5813.0 公顷以内。博罗河源市广州市东莞市3县各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如表 1-1 所示。表 1-1 博罗县土地利用主要 调控指标表指标名称 单位 2020 年 指标属性1 耕地保有量 公顷 50477.0 约束性2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公顷 45478.0 约束性3 建设用地总规模 公顷 23172.0 预期性4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公顷 15813.0 约束性总量指标5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公顷 10300.0 预期性6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公顷 4598.5 预期性7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 公顷 2746.2 预期性增量指标8 补充耕地义务量 公顷 2746.2

6、 约束性效率指标 9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平方米/人 97.0 约束性注:数据来源于现行规划。根据博罗县 2015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2015 年博罗县农用地面积为 247116.8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86.55%,其中耕地面积 50302.2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17.62%;建设用地面积为24797.0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8.69%,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 18443.6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6.46%;其他土地面积为 13596.9公顷,占全 县土地总面积的 4.76%。具体各地 类情况如下表所示:表 1-2 博罗县规划期土地利用 结构对比表单位:公顷、%

7、年份 现状( 2015 年) 规划目 标(2020 年) 2020 年与 2015 年比较地类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耕地 50302.2 17.62 52394.9 18.35 2092.7 0.73园地 21612.4 7.57 22660.7 7.94 1048.3 0.37林地 149904.8 52.5 149010.7 52.19 -894.1 -0.31其他农用地 25297.4 8.86 25952.7 9.08 655.3 0.23农用地合计 247116.8 86.55 250019 87.56 2902.2 1.02城乡建设用地 18443.6 6.46 15

8、809.1 5.54 -2634.5 -0.92交通水利用地 5617.1 1.97 4057.4 1.42 -1559.7 -0.56其他建设用地 736.3 0.26 3298.7 1.16 2562.4 0.9建设用地合计 24797.0 8.69 23165.2 8.12 -1631.8 -0.58其他土地 13596.9 4.76 12326.5 4.32 -1270.4 -0.44总计 285510.7 100 285510.7 100 0 0注:(1)数据来源于博罗县 2015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及现行规划,土地分类采用土地规划分类;4(2)2015 年博罗县可调整地类面积为

9、 2208.56 公顷,其中可调整园地 410.84 公顷,可 调整林地 1152.23公顷,可调整坑塘水面 645.49 公顷 。现行规划实施以来,博罗县较好地落实了基本农田与耕地保护任务。 但由于 博罗县规划基期(2009 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 15693.2 公顷, 规划目 标(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 15809.1 公顷,两者仅相差 115.9 公顷, 且建设用地复垦难度较大且实施需要较长时间,因此博罗县 2014 年现状建设用地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可避免地突破了 2020 年的控制指标。规划实施期间,博罗县将通过建设用地复垦逐步减少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

10、度。二、规划修改的依据(一)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国家主席令第 28 号);2、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4、关于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严格执行土地使用定额标准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176 号);5、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 号);6、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32 号);7、国土资源部关于广东省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函2012625 号);58、广东

1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 号);9、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 号);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在线监管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371 号); 11、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 号);12、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 号);1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4138 号);1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

12、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4337 号);1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备案的函(国土资厅函2014706 号);16、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建设规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函20141945 号);17、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5103 号);1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619、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20、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二)相关规划及其他基础资料1、惠州市博罗

13、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2、惠州市博罗县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4-2016 年);3、博罗县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4、惠州市博罗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 年) ;5、2013 年博罗县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成果;6、其他相关基础资料。三、规划修改的原则1、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得减少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不得突破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类建设用地规模;3、有利于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4、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5、有利于土地生态

14、建设,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6、不得制约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不得占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7四、规划修改的原因(一)项目建设的背景2012 年 8 月, 国土资源部关于广东省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函2012625 号)批准同意广东省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在广州从化市、增城市和梅州市开展,试点期限为 2012-2016 年。为了保护平原地区和城镇周边优质耕地,推进城乡建设向丘陵山地发展,促 进产业集聚,拓展建设发展空间,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博罗县从本区域内低丘缓坡资源丰富、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矛盾突出的实际情况出发

15、,逐级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增列为首批低丘缓坡试点单位。2014 年 7 月,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备案的函(国土资厅函2014706 号),同意将广东省惠州市和清远市增列为首批低丘缓坡试点单位,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同年 9 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建设开发规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函20141945 号),下达惠州市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建设开发规模 4714 亩。另外,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文编号BK20141045 ,惠州市人民政府于 2014 年

16、 12 月同意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 4714 亩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建设开发规模下达给博罗县。8在此背景下,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备案的函(国土资厅函2014706 号)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建设开发规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函20141945 号)等文件的指示精神,创新土地开发利用模式,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选定博罗县园洲镇服装电子产业集聚区、博罗县龙溪镇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博罗东部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等三个

17、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区,并组织编制惠州市博罗县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4-2016 年)和博罗县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其中,惠州市博罗县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4-2016 年)现已获得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博罗县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与本修改方案同步开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广东省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函2012625 号)等文件精神,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区建设不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以进行规划修改。同时,结合广东省关于低丘缓坡地综合开发利用的最新要求,对项目区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以参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粤国土 资规划发201323 号)等进行规划修改。目前,博罗县低丘缓坡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区建设布局涉及部分用地不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