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财务月工作计划表 一、鼓舞外商投资*农业领域的重点 (一)依据国务院批准并从*年4月1日起实施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名目以及国家计委、科技部制定的当前优先进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结合本市“十五”进展规划及*进展“都市型农业”的战略,确定鼓舞外商投资*农业领域的重点为:种植业、林业、养殖业、为农服务的先进装备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生态环境爱护、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业高新技术等。围绕种子工程、生物工程、温室工程、绿色工程,重点鼓舞投资种子种苗、现代温室、农业机械、农用生产资料、生物技术(制药、肥料、疫苗)、农业精深加工等行业,重点鼓舞“绿色作物”、“超市农产品”、“包装农产品”、“质量标型农产品”。 (二)各区县在招商引资时,要重视并促进外商对*农业领域的投资。对重大农业项目,要结合本市农业进展的整体部署,向市级现代农业园区集聚。 (三)鼓舞引进现代农业发达国家的“精农业”,以提升*都市农业水平。 依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名目,对以下农业及农业基础设施的项目,作为鼓舞类外商投资的项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