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设用地预审事项指南登记表报表人:白兆明 联系电话:18335906369单位名称* 新绛县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事项编码*大项 建设用地预审 大项编码事项名称* 小项 小项编码适用范围*建设项目在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对其土地利用事项审查 审查事项类型前审后批许可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受理机构* 新绛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股 决定机构* 新绛县国土资源局上级单位名称 运城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事项名称建设项目在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对其土地利用事项审查 上级是否反馈 是 否 上级反馈内容上级单位名称/及其事项名称办事程序* 受理审查批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提供齐全许可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52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 2、3、4、5 条收费标准* 无收费依据* 无办事地点 新绛县国土资源局 办事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2(夏)14:30-18:00(冬) 办事窗口/责任科室*新绛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股承办责任人* 刘俊杰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承诺时限* 13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无提前预警期* 3个工作日 禁止性要求 无咨询电话* 0359-7523876 投诉电话* 0359-7523876结果送达*时限及方式 自取具体流程、承办人及其职务审批环节 子步骤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职务工作时限(工作日)
3、特别程序办理意见签署位置受理 白兆明18335906369 / 及时会审 刘俊杰15333065955 股长 12日批复 马青龙18635956669副局长 1日审批流程*合计工作日 13 日申请材料目录*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纸质材料及 PDF文档)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纸质材料、数据库表及 PDF文档) ;3、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者相关产业政策文件)4、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相关图件;5、建设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1980 国家大地坐标系) ;6、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提供土地利用
4、总体规划修改方案;7、踏勘论证相关资料。占用基本农田或者占用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的项目,应审查是否已经组织踏勘论证;8、节地评价相关材料。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项目,以及确需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并出具评审论证意见。9、林业、环保、水利、住建、文物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晋国土资发2017268号).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3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建设用地单位公章。建设用地单位应当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均为一份)填写当前项目对应的申请表及证书申请表名称* 无审批登记表* 无规范性文书登记表* 标准证书、
5、执照、批文、批复登记表*无4准予受理通过附录:流程图新绛县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 流程图承办机构:土地股服务电话:0359-7523876受理(即时)不予受理材料不全批复或出具初审意见( 1 个工作日)申 请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办 结资料不全要求补正资料的,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书经各股室会审后报分管局长、局长审核(12 个工作日)审核未通过的依法作出不予预审的决定或退回资料未通过52、许可依据、收费依据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
6、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第三条 预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三)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四)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第四条 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第五条 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需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在申请核准、备案前,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3、申请表、登记表无4、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范、常见问题解答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