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一、项目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贺州市住建局负责城区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四、申请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五、禁止性要求:无六、适用范围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贺州市城区内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对象为法人和其它组织。七、受
2、理机构:贺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八决定机构:贺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九、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十、申请材料目录(一)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材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1 份) ;2.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权利证书(或不动产权证) ,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其他用地批准文件等)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基坑部分施工许可证时提供经审定的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建筑单体方案批复文件和建筑定位图;申请地下室部分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单独的地下室部分或包含地下室部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4.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证明(施工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
3、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已经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 ; 5.已经确定施工、监理企业证明(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直接发包的工程,提供施工、监理合同;实施政府采购的工程,提供施工、监理政府采购合同)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申请基坑部分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进行基坑支护设计的应附基坑支护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申请地下室部分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地下室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依法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工程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订的项目质量责任授权书 ,相关
4、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书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证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30%。提交建设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者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对建设资金属政府性资金的工程项目,提供财政资金落实的证明文件(已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计划或者财政部门已下达资金的文件等) ;属银行贷款的,由贷款银行出具贷款的证明文件;属自有资金的,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银
5、行出具资金证明文件;属合作投资资金的,由银行及投资方出具资金证明文件) ;(二)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的材料1.变更申请报告2.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变更申请表3.已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备案表4.已变更中标通知书或发承包审核通知书5.已变更项目用地批准手续6.已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8.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十一、办理基本流程:见附件 1十二、办结时限:(一)法定时限:15 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7 个工作日 (核发)承诺时限:7 个工作日 (变更)十三、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十四、办公地址和时间:贺州市政务中心一楼联
6、合审批大厅住建局窗口(春冬)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夏秋)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十五、相关材料示范文本:见附件 2十六、结果送达:当场送达十七、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4-5136817、0774-5136715投诉电话:0774-51368731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局负责人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时 2个工作日)事项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时3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7、,当场决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申请制作决定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书(限时2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审批办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限时2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 15 日、承诺办结时限 7 个工作日)质监站组织对现场条件进行核查(限时 5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间内)转综合执法局调查取证(限时20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若程序不合法附件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 15 日、承诺办结时限 7 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事项
8、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时 2个工作日)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限时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审批办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限时2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做出处理申请人申请局领导审批,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限时 1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 请 表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表一: 工程简要说明 表二 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情况注:此栏中应填写文件或证明材料的编号。没有编号的,应由经办人审查原件或资料是否完备。用 地 批 准 手 续 贺州国用【2016】第 xx 号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地字
9、第 45110120xxxxxx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建字第 45110120xxxxxx施 工 现 场 是 否 具 备 施工 条 件 已具备(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中 标 通 知 书 及 施 工 合 同 有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审 查合 格 证 明 有监 理 合 同 或 建 设 单 位工 程 技 术 人 员 情 况质 量 、 安 全 监 督 手 续资 金 保 函 或 证 明无 拖 欠 工 程 款 情 形 的承 诺 书其 他 资 料审查意见:(发证机关盖章)经办人: 审查人: 年 月 日建设单位名称 XXXXXX 所有制性质 国有建设单位地址 xxxx 电 话 0774-513xxx法定代表人 xxx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xxx工程名称 xxxxxxxx建设地点 xxxxxxxx合同价格 xxx 万元;其中外币(币种 无 ) 0 万元建设规模 地下室 x 层,地上框架 x 层,总面积 xxx 平米,地下室 xx 平米合同工期 xxxx 天施工总包单位 xxxx 公司监理单位 xxxxx 监理公司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xxx 总监理工程师 xxx勘察单位 xxxxxxxx设计单位 xxxxxxxx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xxxxxx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xxxxxx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xxx 单位(盖章)xxx 年 xx 月 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