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实现全区垃圾统一管理, 确保区内环境卫生无死角, 垃圾清运满足顾客需求。2 职责2.1 分管领导对垃圾清运过程负领导责任。2.2 垃圾清运队负责垃圾清运的组织实施和管理。2.3 环境卫生督察科负责垃圾桶清擦保洁的组织实施和管理。2.4 业务科负责垃圾清运的监视和测量。3 管理程序3.1 局按上级领导的要求,将辖区内垃圾清运和垃圾管理政策、 法规允许的垃圾有偿清运工作,交由垃圾清运队进行组织、 实施和管理。3.2 垃圾清运队负责垃圾清运的分工、组织实施和管理。3.3 环境卫生督察科负责垃圾桶清擦保洁的分工、组织实施和管理。3.4 范围:环翠区管辖区域3.3.1 辖区内的公共生活垃圾清运。3.3.2 局与机关企事业单位、 经营户和自然村达成有偿清运协议,形成的垃圾代清运业务。3.3.2.1 收费部门与代运单位达成协议后,填写新接收垃圾代清运单位移交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两个工作日内转垃圾清运队。3.3.2.2 垃圾清运队接到移交单后两个工作日内确定定点时间, 由收费科预约代运单位,共同到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