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欢迎下载车位买卖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码: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前山新城车位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车位的基本情况1、本次转让的车位为珠海市香洲区前山新城地下车位,车位编号为: A2-285 ;2、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民事纠纷。自签订本协议起,甲方保证将该车位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车位出售给第三人;3、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车位更名转让的承诺; 二、转让价款1、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壹拾肆万伍仟元整(¥:145,000.00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三、付款方式1、乙方于2015年6月27日付给甲方定金让人民币 贰万 元整( ¥:20,000.00 元);2、乙方于2015年7月27日或之前付清全部转让价余款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125,000.00元);四、违约责任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如乙方违约,甲方没收来自乙方的所付定金;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赔偿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