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法学)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专业基础课考试是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联考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利于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择优选拔,确保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质量。二、考察目标专业基础课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考生应能: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基本知识。2.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及其法律规定。3.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4.结合社会生活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5.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