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一)录用条件设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招聘是员工入职的第一个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招聘细节方面的法律问题却没有引起用人单位足够的重视。比如最关键的招聘广告的草拟,因为在招聘广告中涉及到录用条件的设计,录用条件缺失或设计存在缺陷,很可能在将来的纠纷中导致用人单位处于被动地位,出现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因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项规定,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现实中,也有大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要么是事先没有明确录用条件,要么就是无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致使单位和员工的权益在本可以很快化解的纠纷中两败俱伤。针对以上情况,建议用人单位有招聘时注意以下几方面:1、事先对“录用条件”进行明确界定。录用条件一定要明确化、具体化,忌用一些空洞笼统的话,单位所招聘的每个岗位都有其不同的特殊要求,把这些要求一条一条落实下来,尽量具有可操作性、可固化和可量化性,而且还要考虑这些落实下来的一项项要求如何在相应的考核中得到体现。2、对“录用条件”要事先公示。这个比较简单,可以将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