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株洲市天元区泉丰小学章程序 言株洲市天元区泉丰小学位于天元区雷打石镇泉丰村,创办于 1955 年,是一所公办农村学校,隶属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学校办学宗旨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为学生营造个性发展的空间,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第一章 总则2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依法治校,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与地址(一) 学校校
2、名:株洲市天元区泉丰小学Zhuzhou Quanfeng Primary School(二)学校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雷打石镇泉丰村第三条 学校性质:学校属于全日制公办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实施六年制义务教育第四条 办学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第五条 办学目标:解放思想,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把学校办成具有现代学校特征的品牌农村学校。第二章 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第六条 学校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设置教导处(含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安全办公室、家委会办公室等职能工作机构。第七条 学校由天
3、元区教育局主管。校长的任职需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审批、任免或聘任。第八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3以法治校,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育人质量。2.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3.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4.领导和组织学校德育工作、教学工作;领导和组织学校教科研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5.领导
4、和组织总务后勤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搞好校园建设。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6.加强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为他们的政治进步、业务进修、继续教育提供条件。7.配合党组织,支持学校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家委会、少先队等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8.其他法规规定的职责。第九条 学校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学校依靠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等组织的作用。第十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召开 1-2 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4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
5、职权范围的事项,都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教代会每 3 年为一届,教代会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1.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以及学校其他有关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议通过学校教职工聘用聘任方案、奖惩办法、重要规章制度、校内收入分配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大事项。审议通过后,由校长颁布施行。3.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民主评议正副校长、学校党组织正副书记,提出奖惩意见和建议。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领导干部人选的工作。第十一条 学校设置校长室领导下的学校发展部、
6、课程管理部、课程研究部、学生发展部、后勤保障部,为与上级管理部门对应分别设置办公室为校办公室、教务室、教科室、政教室和后勤室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校长室:全面主持学校行政工作,民主管理学校,领导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领导和组织德育、教学、体育卫生、教师队伍建设及总务等工作。校办公室在校长领导下协助上述工作。教务室: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制订和实施学校课程的长期规划和学期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组织学科5质量调研、期末考查、素养考试及考后质量分析,管理学籍,协助校长室组织各班对学生的学习评价等事宜。政教室:在校长的领导下,
7、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和完成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和管理学校德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的布置、检查、评定。教科室: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制订和实施学校教研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学期计划,指导教研组制定工作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开展校本教学研讨、教师培训活动。总务室:在校长领导下,遵照教育方针和勤俭办学原则,协助校长具体管理学校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的生活服务。各职能部门及其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由校务会议决策。会议由校长主持。重大事项决策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会前个别酝酿,会上充分讨论,
8、民主集中,校长决策。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事项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学校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第十五条 学校重大事项包括:1.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和课程计划;6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4. 校内机构及岗位的设置;5.中层干部任免及重要人事安排;6.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7.教职工收入分配和考核奖惩方案;8.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大额经费支出安排;9.重大基建项目;10.制订校园及师生安全制度;11.因公出国(境)访问及涉外校际交流;12.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三条 学校建
9、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校长信箱、校内广播台、家长会等渠道,实行校务公开,依法落实和保障学生、家长、教职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建设民主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学校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遵循及时、准确、规范的要求,努力将信息公开与日常教育教学有机结合,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1.学校建立信息公开责任制,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2.学校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凡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信息,不予公开。3.学校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制作信息时或获取信息后,及时明确信息是否应该公开。确定公开的,
10、及时明确信息的名称、生成日期、受众群体等;确定不予公开的,及时说7明理由;难以确定是否公开的,及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定。4.学校建立“依申请公开 ”工作机制,教职工因自身教学、科研、生活等特殊需要,学生家长因行使子女监护权的有关需要,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时,学校及时予以答复;不能按要求提供信息的,为他们了解相关情况提供便利;对于社会公众向学校提出的建议、咨询等,学校认真予以回复。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制度、校园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切实保障学生、教职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秩序的稳定。学校制定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细则,定期开展面向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组织针对不同危险事件的安
11、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在建立健全多项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基础上,制定学校意外事故应急处理流程实施细则。明确“信息紧急汇报主管领导负责专门人员组织事后汇报总结”模式的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流程,规范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工作程序,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归属,确保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理,最大程度的减小损失和侵害,保障校、师、生各方权益。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与教育科研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件,进一步建设好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
12、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8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一) 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二) 贯彻执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己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道,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三)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第十七条: 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文字。第十八条: 坚持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学质量。第十九条: 依据国家教委课堂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
13、,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停课。停课半天须经校长批准,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报教育局批准。第二十条: 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或诱导学生购买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第二十一条: 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认真落实教育科研的各项制度,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中青年教师人人参与课题研究,每学期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一篇。第二十二条: 规范考试制度,每学期只进行期中、9期末考试,采用综合考评、等级评价。第二十三条: 依照有关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定期开展法制教育、人防教育、环境教育、劳动教育,努力参与社会实践
14、,认真开展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第二十四条: 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不得歧视后进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及时与家长沟通,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二十五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学生档案管理等项制度。第二十六条: 教导处认真管理和积极指导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第四章 总务后勤管理第二十七条 :总务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实行服务承诺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
15、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第二十八条 :依据中小学小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收入支出要合理。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第三十条 :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10依法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第三十一条 :总务处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经费收支做到日清月结。严守财经纪律,严格现金保管制度,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第五章 教师管理第三十三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
16、,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第三十四条: 敬业爱岗,遵循教育规律,服从校长领导,勤恳工作。第三十五条: 严肃工作规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 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期初有工作计划,期末有总结或专题小结。第三十六条 :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鼓励。第三十七条 :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强行补课和家教、不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