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理工学院文件营理院发201921号关于印发营口理工学院人才引进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系、部,各部门:现将营口理工学院人才引进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营口理工学院2019年3月14日营口理工学院人才引进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提升办学水平,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人才引进应坚持科学规划、重点突出原则;坚持严格标准、责任落实原则;坚持规范管理与注重实效原则;坚持学院主导作用与用人单位主体作用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成立营口理工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人才引进工作,通过制定政策、创新机制、改善环境、提供服务,为一切有志于学院建设发展的人才提供发展机遇和空间。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党委委员及人事处处长组成。第四条 领导小组下设人才引进办公室(以下简称“引进办”),处理人才引进中的具体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