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娱乐场所申请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歌舞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二、申请事项事项:歌舞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申请。分项: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三、法规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国务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关于内地在广东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在内地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国发201632号);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四、实施机关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内资歌舞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省文化厅负责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独资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广东自贸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