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办事指南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7月发布BSZN-1100511000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申请内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云南省行政区域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 申请条件:1.依法成立并通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4.具有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证、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二、设定及办理依据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0号)第十六条: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和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