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完成后,由市国土部门办理经营性土地用地手续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工作流程第一步: 市棚改办组织编制改造项目年度计划,经市政府审定后,转市发改部门和项目辖区政府,市发改部门办理立项和融资手续,区政府依规定报区人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二步:市棚改办依据全市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标准,组织项目策划,明确规划指标,确定征收范围。第三步: 未完成村改居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由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村改居后报市国土部门进行土地确权,市国土部门将土地权属确认为国有土地。第五步:区房屋征收部门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用途等手续,并在征收范围内告知被征收人不得实施上述行为,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第五步:区房屋征收部门发布调查通告,进行房屋征收调查登记。并在征收范围内将调查结果予以公布。被征收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区房屋征收部门(或其委托的区棚改实施机构)组织进行复核和产权确认,调查结果有变更的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第五步:区政府牵头组织国土、规划、城管执法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并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