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社科20111号),进一步提高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效果,根据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施细则(成大委发201118号),特制定本办法。一、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课程设置(一)本科课程名称及学分1、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1),1学分。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5学分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0.5学分。2、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2),1学分。包括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学分。(二)专科课程名称及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1学分。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5学分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0.5学分。(三)课程时间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1)原则上安排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