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914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多测合一”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多测合一”实施范围根据通知要求,本方案所称“多测合一”,是指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规划测绘、房产测绘、地籍测绘等测绘测量工作,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量项目,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宜宾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上述“竣工验收阶段”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程内容,具备进场测绘条件,到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阶段。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