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重建)项目 施工资格审查文件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重建)项目资格审查文件(招标编号:HNWD-EBA-F17014)招标单位: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期:二一七年九月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重建)项目 施工资格审查文件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1.招标条件 .- 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 1 -5.评标办法 - 1 -6.投标保证金 .- 1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 1 -8.资
2、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 1 -9.开标时间 - 1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 1 -11.行政监督 .- 1 -12.联系方式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1 -1.总则 .- 14 -2.资格审查文件 .- 16 -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 16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 18 -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审查 .- 19 -6.通知和确认 .- 19 -7.投标人的资格改变 .- 20 -8.纪律与监督 .- 20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1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评分入围法) .- 28 -1.审查方法 .- 33 -2.审查标准 .-
3、 33 -3.审查程序 .- 33 -4.审查结果 .- 34 -第四章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 .- 54 -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 .- 75 -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重建)项目 施工资格审查文件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0 -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五楼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85223E-mail: HNWD 传真:0731-22885223 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重建)项目(裙楼部分)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备2015160号文及株发改备2016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
4、业主为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建设资金为项目业主自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商业文化综合楼,包含“三馆”、“四城”、“五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3670.33,其中地上9层建筑面积约80556.03,地下2层建筑面积约33114.3,项目总投资约3.8亿元。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株发改招201614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有关情况说明:根据市政府汇金财智天下项目有关问题会议纪要(2017年1月9日株府阅201692号)、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项目协调会议纪要(2017年7月21日株府阅201763号)两个文件精神,将在株洲市
5、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项目上新增塔楼,建筑面积约50166,裙楼及塔楼共37层,建筑总高约146m(具体数据以规划部门审定为准)。新增塔楼部分由株洲桂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塔楼和和裙楼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施工、分别结算”的原则进行实施。目前,因塔楼部分的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尚未完成,而裙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急于开工建设,根据2017年9月份市政府组织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同意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重建)项目的裙楼部分(含地下车库,下同)和塔楼部分分期建设实施;同意由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作为裙楼部分的项目业主先期进行裙楼部分的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6、同意裙楼部分招标所确定的中标人,将依法承继塔楼部分的施工任务;同意塔楼部分不进入本次招标竞价范围,只有全面响应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塔楼部分项目业主(株洲桂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塔楼部分授予合同要约的投标人方为裙楼部分招标的合格投标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重建)项目施工2.2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主要新建一栋高层商业文化综合楼,包含“三馆”(职工文化创作馆、职工创新成果展览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四城”(图书城、文化用品商业城、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重建)项目 施工资格审查文件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 - 地址:株洲市天元
7、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五楼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85223E-mail: HNWD 传真:0731-22885223 饮食文化城、精品百货商城),“五中心”(职工服务中心、职工文化活动中心、职工运动健身中心、职工影视娱乐中心、职工会议创意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13670.33,其中:地上 9层,建筑面积约 80556.03;地下 2 层,建筑面积约 33114.3;具体面积以规划部门审定面积为准。项目总投资约 3.8 亿元。2.3 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原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旧址。2.4 工期要求:45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工程施工质量
8、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 279 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2.7 招标范围: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重建)项目(裙楼部分,含地下车库)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除二次装修工程外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
9、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3.4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国家税务局开具的该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10、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 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重建)项目 施工资格审查文件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五楼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85223E-mail: HNWD 传真:0731-22885223 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
11、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 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入围法”。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 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12、知前附表第3.4.1 项规定。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 9 月 30 日至2017年 10 月 26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
13、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7.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重建)项目 施工资格审查文件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五楼邮编:412
14、007 电话:0731-22885223E-mail: HNWD 传真:0731-22885223 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0 月 26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7.1 款规定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为不合格投标
15、人。9.开标时间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26 日 9 时 00 分,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7 日 9 时 00 分。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26 日 9 时 00 分。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上发布。11.行政监督本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12.联系方式招 标 人: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 4 号 联 系
16、人: 尹主任 电 话:0731-28811140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五楼联 系 人:刘女士 周女士 联系电话:0731-22885223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重建)项目 施工资格审查文件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 -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五楼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85223E-mail: HNWD 传真:0731-2288522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 称: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 4 号
17、 联 系 人: 尹主任 电 话: 0731-28811140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五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周女士 电 话:0731-22885223 电子邮件:HNWD 1.1.4 项目名称 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重建)项目施工1.1.5 建设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原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旧址1.2.1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基本落实1.3.1 招标范围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重建)项目(裙楼部分,含地下车库)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除二次装修工程外
18、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1.3.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 11 月 2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1.3.3 质量要求保修要求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 279 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 信誉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19、;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重建)项目 施工资格审查文件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 -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五楼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85223E-mail: HNWD 传真:0731-2288522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3)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我市国家税务局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4)财务要求: 不作
20、资格条件;(5)业绩要求: 不作资格条件;(6)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7)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8)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9)施工项目部其他关健岗位人员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9 项要求。请投标人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前自行查询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项目。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不接受2.2.1投标人要求澄清资格审查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6 天前投标人如有疑问,应按上
21、述时间将书面咨疑文件送达或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传真:0731-22885223,电子邮箱:HNWD),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和条款。2.2.2招标人澄清资格审查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发布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全文均同),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2.3.1招标人修改资格审查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发布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全文均同),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
22、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2.4.1 资格审查文件的获 取 投标人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可以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3.1.1 其他材料(1)拟任项目管理人员情况(2)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3)企业通过相关认证的情况和企业信用情况(4)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情况(5)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发生情况(6)承诺书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重建)项目 施工资格审查文件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 -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五楼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85223E-mail: HNWD 传真:0
23、731-2288522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7)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3.2.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为准;从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 5 月 1 日开始至 12 月 31 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如投标人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于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目的年份要求 3 年(指 2014 年
24、 10 月起至 2017 年 9 月止)3.2.7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 年(指 2014 年 10 月起至 2017 年 9 月止)3.2.8 企业通过相关认证 的年份要求 以相关证书或公布文件注明的有效期为准3.2.9 企业信用情况的年 份要求2 年(企业获工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有效期为 24 个月,按授予称号的文件发布时间计算;企业银行资信等级以投标人的二级分行及以上有权银行为准,时间以注明的有效期为准)3.2.10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的年份要求按湘建建2013282 号文的规定执行。3.2.11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发生的年份要求企业
25、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 180 天(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文件为准,自公布发文之日起计算),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 720 天(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文件为准,自公布发文之日起计算)。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15185 号)文件的要求,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 年 1 月 1 日之前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同时终止。因此本项目只计算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后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3.3.1 签字和(或)盖章 要求(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26、封面及资格审查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规定处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2)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3)当投标人采用硬质或塑胶等外封面不便签署时,外封面可不签署,但应在投标文件内按外封面格式设置内封面并签署。3.3.2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重建)项目 施工资格审查文件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7 -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五楼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85223E-mail: HNWD 传真:0731-228
27、8522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份数3.3.3 资格申请文件的装 订要求 不分册装订,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应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印刷。4.1.2 封套上写明接收投标书地址: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 111 号) 招标人名称: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投标人全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投标人的地址: 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重建)项目施工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 2017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4.2.1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 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10 月 26 日
28、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4.2.2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 文件的地点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 111 号)4.2.3 是否退还资格审查 申请文件 退还,中标公示期满后 5 日内退还资格审查文件副本一份。逾期招标人不承担保管责任。5.1.2 审查委员会组成审查委员会构成: 7 人及以上单数,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审查委员会确定方式:社会评委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2 资格审查方法 评分入围法,确定评审计分由高至低排序的 9 家合格投标人入围。6.1 资格审查结果的通 知 书面通知。6.3 资格审查结果的确 认时间 收到书面通知后 2 日内书面确认。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 类似项目本招标工程的类似项目是指近三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20000 平方米及以上同时建筑高度有在 100 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企业类似业绩加分,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并在资格审查申请文